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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从许宗衡被双规看保障百姓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00:44  人民网

  网友:邓伐檀

  中纪委已做出证实,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2009年4月陈绍基之后,广东省又一名违纪被“双规”的高级官员。

  从近期公开发布的新闻来看,许宗衡直到双规前一天,还在出席公开活动,6月3日,许宗衡到深圳新闻网演播室,就“文明城市创建”与网友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互动,并参观了网站工作平台,与年轻编辑谈话交流;6月4日,出席深圳市政府与美国思科集团的签约仪式,并以市长身份在会上致辞。

  许宗衡的案件还在调查之中。令人感到十分欣慰的一点是,从新闻报道披露的情况看,许宗衡在被纪委部门带走前,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反腐风暴的“黑名单”,因此,被“双规”的前几天,他还在如常出席一些活动。这和当初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的情形有点相似,李大伦被带走时,正在当地举办的一次全国性散文作者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这为什么让人感到欣慰呢?因为,这说明,纪检部门的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好,对相关官员的调查没有“打草惊蛇”,是动真格的。这也与此前安徽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的被查办过程形成鲜明对比:据报道,2000年至2004年,周光全收受他人贿赂,一再上演收了退、退了收的把戏,其原因就在于,当他得知自己正在被纪检部门调查时,就赶快退赃,风头一过则贪欲复炽。正是因为起初周光全总是能够得到自己正在被调查的信息,才使得他长期内不仅未被查处,反而继续高升。可见,反腐工作与过去的地下对敌斗争有相同之处,那就是保密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就会贻误战机,给腐败分子以“公关”之机,无异于纵容腐败。

  其实,值得注意的地方还在于,在之前对许宗衡本人的“保密”工作却做得很好的同时,中纪委这次也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目前许宗衡还仅仅只是接受组织调查,“涉嫌”而已,但是,中纪委并没有掩盖,而是公开对媒体进行证实,这表明,有关此案的调查,中纪委并不打算对广大公众完全“保密”,而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尽管出于办案需要,目前对公众披露的情况是十分有限的,但起码并没有因为照顾许宗衡这一高官本身的“面子”而对其被查一事讳莫如深,表明了纪委将认真查办此案的态度。现实生活中,有些案件的查处却恰好与此相反:对官员腐败线索的调查,往往对公众是完全保密的,当事官员却常常能够及时获得内幕消息,于是,一番运作之后,最后风平浪静,周光全案就出现过这类情形。从这个角度来说,中纪委此次对涉嫌官员本身严格“保密”、对百姓不“保密”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反腐尚未成功,纪委还需努力。构建科学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应该依法保障百姓的知情权,让对涉嫌腐败官员的调查过程本身处于阳光监督之下,正确处理好推行“阳光调查”和落实办案纪律之间的关系。该落实的保密纪律一定要落实,但该公开的也要公开,办案本身要接受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办案纪律能够得到严格落实,也才能更好地做到对涉嫌官员的严格“保密”,防止涉嫌腐败的官员通过暗箱操作来“公关”,进行“反反腐败”的反击。就许宗衡案来说,尽管之前对涉嫌官员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办案纪律得到了严格落实,但是,许的被“双规”严格说来还只是斗争的开始,要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继续做到严格落实办案纪律、防止“打草惊蛇”,就必须继续恰当地推行“阳光监督”,切实保障好百姓知情权,使整个办案过程经得起检验。只有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依靠群众办案,才能更好地做到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不枉不纵,才能增强反腐败的公信力,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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