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套保巨额亏损凸显监管缺位
治理结构缺乏制衡致风险缺乏管控;部分企业损失远超中航油
虽然某些大型国企在金融衍生品操作方面早有惨痛教训,但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多家国企再曝“套期保值”巨亏,主管部门国资委开始全面清查。据初步统计,23家央企亏损高达数百亿元。作为一种以对冲风险为初衷的操作,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为何会导致众多央企巨额亏损?衍生品交易金融监管究竟存在哪些难题?本报记者就此访问了北京科技大学金融工程系主任刘澄教授。
保值操作为何造成巨亏
新京报:据国资委披露,有28家央企在金融衍生品业务套期保值中损失数百亿。为什么这些企业要做金融衍生品业务?
刘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特点是实际不需要花很多钱就可以将交易放大很多倍,一般为200-300倍。套期保值的目的是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因此,航空公司通过航空煤油的套期保值来锁定油价涨跌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应当是正常操作。
新京报:一些大型国企的套保亏损比较惊人,为什么初衷是保值的操作,反而会带来巨亏?
刘澄:一般人在投资出现亏损后,自己都下不了决心止损,而是会继续加仓,希望填平之前的亏损。这时候必须要有外力来强行止损。也就是说内部监控也要有相互制衡,一旦监控出现巨大风险,监控部门就可以直接向董事会汇报或者强行把合约卖掉。
另外,目前我们的责任追究没有制度化,惩罚和获利严重不对称。出现了亏损后,可能相关人员不过是免职而已;但是如果获得了盈利,相关人员从中获利是巨额的,如操作人员由于交易量大,都会从交易机构获取较高的佣金提成。
利益诱惑导致企业卷入
新京报:没有强行措施进行止损吗?
刘澄:其实这种强行止损,如强行平仓,交易所对期货公司,以及期货公司对代理操作的客户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且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会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但如果企业内部监控有问题,如将结算权和操作权集于一身,强行止损机制就失去作用了。所以一般很少看到专业期货公司和交易所出事,出事的一般都是其他行业的公司。
新京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一次会议上披露,28家套保亏损央企中有部分企业开展衍生品交易并未获得批准。除了相关操作个人可以获利外,企业为什么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趋之若鹜呢?
刘澄:这与衍生品交易的特征有关系。一方面受巨大利益诱惑,就是刚才说到的,企业从事衍生品交易实际付出的现钱很少,但是一旦获利,相对于企业之前付出的成本就是巨额收入。另外一方面就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又叫做表外交易,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都是显示不出来的,只有出现损失了才能看出来,挣钱了也不报账,这驱使一些即使自身没有需要的企业也去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
事后监管凸显制度缺位
新京报:其实央企出现套期保值巨额亏损已不是新鲜事,如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前总裁陈久霖因衍生品巨亏5.5亿美元入狱,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开始要求全面清理清查央企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及扩大到全面清查央企金融业务?
刘澄:这次央企遭受的损失更大,单个企业如东航的损失已超过了中航油。如果说以前仅是个案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这次就是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发生的一个系统性事件,许多央企都出现了套期保值巨额亏损,因此更加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这也暴露了国资委在监管上的缺失,就是事后才监管。
新京报:其实在这次国资委下发的通知中也提到事前监管了,如建议央企设立专门的公司进行操作,并且要向董事会汇报,保持日常动态联系。你认为这种做法会起到多大作用?
刘澄:关键是部门之间有相互制衡机制才行,例如衍生品的交易、清算和托管交由不同的部门操作,相互制衡,因为部门内部也可能出现勾结。关键是内部机构不能形同虚设,必须要在董事会下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虽然现在国资委要求央企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要提前报备,但是如果企业不报告,在不出现亏损的前提下也是很难发现的,问题就是国资委的监管路径太长。尽管现在央企实行现代公司治理,设有董事会,董事长由国资委任命,但是董事长没有股份,仅是代表出资人的利益来管理,他并不是所有者本人,并没有股份。因此,监管不到位本质上是一种制度缺位。
■ 对话人介绍
刘澄 北京科技大学金融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工程、产品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1992-1994年任职沈阳证券交易中心,为中国最早基金和国债交易开创者和参与者之一。身兼大通资本投资顾问和《大众理财》杂志编委,长期从事企业资本股改方案、企业风险控制系统的诊断与设计、企业金融产品测试等工作。
本报记者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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