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国企高管薪酬将有全面的制度约束。日前有报道称,一个针对各类国企高管薪酬进行统一规范的系统制度,已经基本制定完毕并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在近期由国务院审批通过后出台。据牵头制定有关方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情人士介绍,新规将对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水平、考核发放、列支与管理、补充保险与职务消费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
国企高管薪酬近年已成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社会话题,在全球金融危机到处蔓延、我国经济受其拖累出现严重下降的当下,国企高管所享受的天价薪酬更是饱受非议。改革国企高管薪酬,我认为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还是要努力向所谓的“国际标准”看齐?
这个问题之所以必须提出,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基本上是从国外舶来的,而且在国企高管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国外的大型企业普遍对高管实行薪酬激励,并且这种激励措施大都是由企业董事会自行决定的,政府一般不加干涉。但这有一个前置条件,就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企业通常已经实现完全市场化,高管是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才出现的。而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竞争并未充分展开,特别是一些大型央企,基本上是依靠政府所赋予的行政权力垄断了市场资源,国企高管的选拔也不是通过市场,而是由政府委派,他们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具有政府公务员身份。在这样一种制度路径下,国有企业所取得的绩效,并不完全是国企高管个人的禀赋所致,而更多地依赖于政策倾斜。在这种情况下照搬国外的薪酬制度,完全无视具体国情,这是国企高管薪酬引起强烈批评的一个根本原因。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向海外拓展的步子迈得很快,特别是一些央企通过发行H股等形式,披上了“国际化”的外衣。但令人感到悲哀的是,一些央企竟然把提高高管薪酬作为“走出去”的一个先决条件。这里有必要引用前不久报道的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的一句话,他在面对公众对他领取天价高薪的质疑时说:“如果我们收入太低,独立董事不放心,投资者当时对中国公司都不放心,说你们收入这么低,怎么管好我们的钱?”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完全是在自欺欺人。前不久美国AIG在得到了政府救助资金以后向高管发放天价资金,激起了民众的愤怒,事情甚至吵到国会,可见海外投资人并不是一味地推崇高管高薪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企业只要利用了政府的好处,就必须接受民众的约束。海外投资人之所以能够对我国国企高管的高价薪酬没有意见,只是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国家的纳税人罢了。据傅成玉透露,中海油高管拿的高薪中,有相当部分作为捐赠上交给了上级部门,他们实际上拿得并不多。但是,如果中海油的这套模式是我国国企高管在领取高薪后的普遍性安排,恐怕只会引起海外投资人更大的疑问,将属于全体投资人的公司收益通过高管薪酬这个途径转移出去,这客观上造成了国有股股东对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侵犯,是为公司治理制度所不允许的。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之所以成了现实语境下的一个难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关方面无视具体国情,无视我国国企所处的特殊市场环境,盲目地照搬国外企业的管理制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选择性照搬”。因此,目前对这种现象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去除在这方面的“崇洋”情结,根据我国国企的现状,建立起一套与中国国情相匹配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长远来看,则必须对我国国企进行制度改革,把它们从政府的“保护伞”下解放出来,使其走上彻底的“市场化”之路。
(作者为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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