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音像版权收费必须接受监督

  李北陵

  两年前闹得拂拂扬扬的卡拉OK版权费,在两年后风波又起:据媒体报道,很多歌手至今并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网民为之纷纷质疑。

  国家版权局推动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曾公开声称,卡拉OK收费的钱最终按照一定比例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各个音乐发行公司,另一部分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给歌曲的词曲作者和演唱者,而每首歌曲分到的使用费都按照在KTV的点击率来分配。但两年过去,“很多歌手至今并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这说明卡拉OK收费的初衷与现实相去甚远。

  两年前,针对卡拉OK版权收费,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都相继高调介入,先后提出不同的收费标准,并各自授权其下属的单位予以实施。当时全国媒体和公众就纷纷质疑,两个部门为收费发生争执,究竟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自己?现在看来,媒体和公众当时的质疑不是多余的。利益,左右着权力机关的行为;维护词曲作者和歌手的权益,事实上成了权力机关谋取自身利益的一块幌子。

  问题还不止于此。按照国家版权局当初的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但为什么在采访中,音集协却不愿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不愿接受公众监督?版权费本应由音集协收缴和掌管,但为什么记者发现,两年多来,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企业陆续缴纳的8000万版权费,却是一家以收益最大化为追求的“天合公司”来分配和管理?其中究竟有什么猫腻?

  卡拉OK版权收费,必须回归于收费本来的正当目的;版权费用收取,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公众有理由质问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家管理机构,你们在卡拉OK版权费收缴的监管上有没有失职、渎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