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0日《京华时报》报道,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也就是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
税务总局掌握和监控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属于其职责范畴,无可厚非。此外,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逃漏税现象。加强税收征管,堵漏增收,确乎必要。遗憾的是,这一通知受到不少网民的质疑,甚至满怀抵制之情。
网民心理不平衡是有理由的。如果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涉税信息应该报送,那么官员财产申报呢?如果官员财产申报迟迟不破冰、不推广,越单方面要求单位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越容易强化职工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在网站上公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最新修订版,规定高收入者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尽管这同样是敦促公民准确自行纳税的职务之举,但消息传出后,还是引得一片哗然,有人强烈质疑,“财产申报为何对百姓严对官员松?”
本来,所有的人都应该照章纳税、合法纳税,但是,现实却存在一种对立和断裂。在某些情况下,职能部门一方面强调公民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则有意无意地忽略纳税人应该享受的权利,这是不对等的;一方面采取严密手段掌控公民的个人信息和纳税情况,另一方面对如何使用公民的纳税钱则语焉不详,这显然也是不对等的;一方面要求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涉税信息全部报送,另一方面对官员财产申报一事则一拖再拖,这种选择性重视和选择性忽视,同样也是不对等的。有了这么多不对等,自然让公众产生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
当然,需要厘清的是,即便有些公民未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基本信息、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这丝毫也不能成为官员财产拒绝申报的理由。
官员财产申报是一个现代法治社会的必需。要规范公权的行动,要让官员怯于贪腐,就必须让公众监督,这归根到底需要进行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官员财产申报就是其一。
总之,个税应该全员全额申报,官员财产更应该全员全额申报。(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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