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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费培养商业法西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4日 06:44  京华时报

  在国内最大酒店用品市场——广州沙溪国际酒店用品城,租赁商铺满5年后要续租,管理方要每个铺位交5万元到10万元的“进场费”,而这些租户当年“进场”时都已交过4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进场费。这“二次进场费”如果不交,那就封你的铺!(4月28日《新快报》)

  租用摊位要支付租金、在市场里经营要交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无可厚非。但是,这个酒店用品城收“进场费”甚至不开发票,没有谈判、协商,只是市场管理一方说了算,十足“山大王”做派,这违反了最基本的契约精神。 

  续一次合同,就收一笔昂贵的“进场费”,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买卖了。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发展下去,那么,培养出来的,就是一种商业法西斯。 

  对“进场费”事件,政府职能部门这个说不归我管,那个也说不归我管,甚至连个公平交易仲裁的机构也没有。明规矩不存,潜规则就会建立,“山大王”就会自己说了算。所有监管的真空地带,都容易产生黑恶。交易本是以平等为前提、以公平为基础的,不允许恃强凌弱。 

  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准则。市场体制的有效运行,有赖于法律制度的安排。在多数法治国家,收取“进场费”都是被限制的,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我国这方面法律建设滞后,暂时“无法可依”,但这并不是放弃监管的理由。 

  更让人担心的,受利益驱使,社会黑恶势力与地方权力组织互相渗透、互为依靠,从而衍生出一种畸形的、以暴力维持社会运转的机制。在这种秩序生态中,权商一结合,商家就会“恶从胆边生”。 

  所以,清查类似这个酒店用品城的“进场费”,更要查清其背后的权力路线图。

  摘编自《羊城晚报》4月29日文/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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