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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迅雷:进场费培养商业法西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9日 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徐迅雷

  交易本是以公平为基础的,不允许恃强凌弱。“进场费”甚至不开发票,没有谈判、协商,只是市场管理一方说了算,违反了最基本的契约精神。明规矩不存,潜规则就会建立,所有监管的真空地带,都容易产生黑恶,培养出来的,就是一种商业法西斯。

  “进场费”是什么费?在国内最大酒店用品市场———广州沙溪国际酒店用品城,租赁商铺满5年后要续租,管理方要每个铺位交5万元到10万元的“进场费”,而这些租户当年“进场”时都已交过4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进场费。这“二次进场费”如果不交,那就封你的铺!(4月28日《新快报》)  

  租用摊位要支付租金、在市场里经营要交一定的管理费用,只要按合约办事,这无可厚非。但是,这个酒店用品城收“进场费”甚至不开发票,没有谈判、协商,只是市场管理一方说了算,十足“山大王”做派,这违反了最基本的契约精神。续一次合同,就收一笔昂贵的“进场费”,那最好是一年一签,岁岁年年无穷尽,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买卖了。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发展下去,那么,培养出来的,就是一种商业法西斯。

  交易本是以平等为前提、以公平为基础的,不允许恃强凌弱。商业本为合作,合同之外强势一方如果迫使弱势的另一方“出血”,那必然是非法的。如果动用暴力手段促使对方“出血”,那就成了黑恶势力———商家即使暂时屈服,但一有机会总是避之则吉,此类市场如何长治久安?更难说兴旺发达了。而类似的“市场霸主”,绝不仅仅只在广州。

  反之,商业诚信在前台,管理诚意在幕后,相互支撑,有些商品市场就做得较好。比如,浙江义乌,其市场管理方的理念一直是“放水养鱼”,每个普通摊位的年使用费、管理费对于经营额来说不过九牛一毛。他们把经营户当作自己人,经济危机来临,还帮助经营户寻找融资出路。义乌市场的兴盛,离不开正确的管理与诚心的服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是一个常识。法治离不开监管。然而,对“进场费”事件,政府职能部门这个说不归我管,那个也说不归我管,反正是失管状态,甚至连个公平交易仲裁的机构也没有。明规矩不存,潜规则就会建立,“山大王”就会自己说了算。所有监管的真空地带,都容易产生黑恶。市场监管的碎片化、虚拟化,小乱来不制止,那么大乱来就等着你。

  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准则。市场体制的有效运行,有赖于法律制度的安排。在国外多数法治国家,收取“进场费”都是被限制的,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我国这方面法律建设滞后,暂时“无法可依”,但这并不是放弃监管的理由。

  更让人担心的,是其发展下去可能会“西西里化”———在公认的社会规则和起码的社会信任严重稀缺的环境中,受利益驱使,社会黑恶势力与地方权力组织互相渗透、互为依靠,从而衍生出一种畸形的、以暴力维持社会运转的机制。在这种秩序生态中,权商一结合,商家就会“恶从胆边生”。

  所以,清查类似这个酒店用品城的“进场费”,更要查清其背后的权力路线图,查清可能的保护伞来自哪里、保护色是怎么涂起来的。“刮骨疗毒”,不但能使其成为走上法治正途、真正切合市场经济的市场,且对类似的整治都有示范意义。政府应强势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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