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经适房之后是廉租房还是继续求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0日 14:1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对出租经适房,查处仅治标不治本,不查则更有悖公平。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管理经适房?今后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该采取什么样的得力措施?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研究员匡绪辉认为,经适房出租怪现象,暴露出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制度性缺陷,并从中引出一个根本性问题:经济适用房建了十几年,到底还应不应该继续建下去?

  经适房本是住房市场化后,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诞生的产物。不仅不收土地出让金,在建房过程中还减免系列税费。

  目前武汉经适房每平方米售价不超过3000元,城区内比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普遍低2000元左右,购房人享受实惠。“但是这一实惠并未落实到最困难人群。”匡绪辉说,买得起经适房者并非最困难人群;政府要做的,不是让每个人都买得起房,而是要通过廉租房来保障低保户等最困难人群住房。

  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起居民收入申报制,无法对居民收入和住房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加之在销售环节采取预留拆迁户,这一不公开销售对象的做法自然无法保证公平。“此外,经适房没有建立健全退出机制,部分市民之所以找关系、钻空子买经适房,就是一旦买了房子,就成为私产。5年后上市出售,是按市场价格,结果造成利润个人享,成本政府掏。”

  匡绪辉认为,根除经适房出租及日后被出售等种种问题,根本方式在于不要再兴建经适房,而应该转为兴建廉租房(产权仍在政府),低价租给困难户(浮动的变量),实行有序进退。“把市场能解决的交给市场;政府不再包揽一切。”

  针对经适房出现的系列困惑,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开始反思经适房建设。

  江苏省政协委员许尚龙就建议,建立以廉租房为主的“一元化”体系。政府每两年对承租者租住资格审核一次,不符合条件者退租。

  山东省日照、莱芜两市业已停建经适房,变传统的“补砖头”为“补人头”,取得购房资格者只有在购买了符合面积规定的商品住房后才能领到政府补贴。

  今年2月,武汉市也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大会,宣布今年不再新开工建设经适房,仅尚未完工的16处经适房续建,重点则转向新建廉租住房项目21处,实现配房租赁5753户。

  如此看来,目前在武汉,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政府举措是经适房之后廉租房将担重任,可是,廉租房一定能如专家们建言的那样不负众望吗?对此,我们可以拭目以待。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对政府而言,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无疑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需要不断探索的大课题,各地已有的实践经验也证明,这道题还需要继续艰难求解。因为,众多尚无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还在热切地盼望着!

  (记者江萌 实习生吴林全)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