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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吉绯
[正文]
2009年春节前后,消费券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一种经济现象,成为拉动内需的一个显著突破口。实践发展正如笔者预见,消费券是一种“短期有益,长期无害,操作简单,波及面广”的最为有效的拉动内需的方法。不仅如此,只要方法措施得当,消费券不但能够改善民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还有可能催生货币制度的变革,在经济学理论发展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券风行:理论互动实践
本轮消费券潮流的起点在成都。2008年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部门宣布,将发放3791万元消费券给城乡低保、五保、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一百元消费券。并规定消费券必须在2009年1月31日前到指定商场使用,过期作废。
这与“欧元之父”蒙代尔的建议不谋而合。2008年12月14日,蒙代尔建议中国政府拿出1万亿元来发给全国每个人,老百姓在零售商那里把消费券用掉,零售商缴税时再把消费券兑现,从而刺激消费。
蒙代尔关于消费券的传统理论,以及日本、台湾等地区的实践操作,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发放消费券的:每100元消费券,抵100元货币使用。
笔者在2008年12月25日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采访时,明确提出:这种传统的消费券模式存在美中不足的地方。只有奖励消费,让每100元人民币可以买到110元的消费券,换取110元的商品,人们才会自发地用现金向政府部门购买额外的消费券,从而起到“乘数效应”。
这是规模需求理论与蒙代尔理论的差别所在,也是中国消费券与外国消费券的差别所在!
在此之后,全国各地关于发放具有专属优惠的消费券的提议纷至沓来,而具体的发放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2009年01月13日,重庆市人大代表将这种奖励消费的新消费券写进了自己的两会提案。
1月16日,杭州宣布将发放1亿元“有奖励”的消费券给低收入市民,使用消费券在电影院消费5折,书店买书9.5折,超市购物9.5折。同时杭州将向外地游客派送4000万元的杭州旅游消费券,游客每消费40元,就能抵10元。
1月17日,湖南宣布将通过抽奖的方式,向省内居民发放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旅游消费券。
1月21日,有专家建议直接给公务员发消费券作为工资。工资5000元中1000元发现金,余下4000元以消费券发放,限定必须在3个月之内用完。
这一切都表明,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在彼此互动,不断提高。消费券的范围在延伸,内涵在丰富,功能在拓展。那么,接下来消费券应该如何完善,进一步发挥“促消费、拉内需”的作用呢?
进化路径:做大并重做细
让消费者主动购买
杭州消费券的惠及人群涵盖了退休老人和中小学生,而且有了奖励消费的功能,但是仍然停留在正方向的发放,而不是反方向的消费者主动购买。只有消费者主动购买了,才能够发挥消费券的撬动作用,将消费券做大、做广、做深、做细。
关于消费者主动购买消费券的运作模式,笔者在《需求的解放之三——方法革命:蒙代尔只猜想一半》中已经做了详细解释: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建立目录企业和目录商品制度,并确定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和优惠率。消费者用100元人民币兑换110元消费券,在市场流通中作为110元人民币使用,在指定厂商处换回110元的商品。收到消费券的商户,从政府部门兑换回100元。如果是下岗人员再就业性质的服务性行业,每110元消费券,政府可以兑给105元甚至11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支持。
消费券和粮票:硬币的两面
消费券下一步的方向是继续扩大范围,包括地域、人群、行业、商品或服务、时间等。
很多省市都选择在春节前发放消费券,因为春节是传统的销售旺季,有利于消费券的集中消费。但是旺季过后呢?淡季其实更需要促进消费,所以消费券的发放应该是可持续的。当消费者为获得优惠而主动购买消费券以后,摆脱了财政补贴能力的限制,也能够做到可持续。
在优惠的基础上,消费券的选择权应该尽可能广泛。消费对象由商品延伸到服务,例如景区旅游、影院门票等,我们可以针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需要,发行各式各样的消费券。
也就是说,一个城市不一定只发一种消费券。以杭州为例,只在杭州市使用的消费券,相当于“全国粮票”,此外还应该并行一些“地方粮票”,例如只能在杭州市餐饮业使用的消费券。但是,不同的使用范围,消费券被奖励的优惠幅度是不同的。
当然消费券和粮票存在本质差别:粮票是让过剩的需求放弃消费,消费券则是让稀缺的需求主动消费。
从家电下乡到家电券下乡
消费券不仅适用于城市,同样适用于农村。
目前拉动农村消费的主要工具是家电下乡。除了能够给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以外,家电下乡最大的好处是财政补贴的方式。具体来说,财政补贴出13%,农民自己还要出87% 。这种创新既达到了消费升级的目的,同时也用较小的杠杆撬动了内需。
不过这个13%的比例也有一点小问题,那就是,如果农民需要相对高端的产品怎么办?2000元以下的彩电可以满足大多数农民的需求了,如果有一批富裕起来的农民想买8000元的42寸液晶彩电呢?假如不给13%的补贴,似乎不公平。假如给了,似乎也不公平。因为同样的13%补贴,买8000元的彩电才合算,买2000元的就亏了。
出于扩大补贴品种和增加农民选择权的需要,此时我们可能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发一个1000元的凭证,买2000元的彩电等于打5折,买8000元的彩电等于打8.75折。然后农民买什么就不用管了。这个凭证其实就是家电券。
传统意义的消费券是一种限制性的货币,却没有给优惠率。现在家电下乡,给了一个优惠率但是没有发家电券。如果既有券又有优惠率,实施效果可能会更好。
系列货现率
随着消费券的规模越来越大,其层次也将逐步细分,优惠率也将成为一个系列。
这种优惠率,笔者定义为货现率,即,对放弃储蓄行为或选择特定消费的一种补偿。
货现率的高低,跟消费券的使用区域、适用行业范围、商户数量、有效期限等流动性因素有关。使用区域越小、适用行业范围越窄、商户数量越少、有效期限越短,货现率就越高。反之,货现率就越低。没有任何流动性限制的人民币,货现率最低,为零。
通用性好的消费券,例如能在全省所有消费行业中的任意一家商户使用,且有效期三年,那么货现率就可以低一点(例如3%);指向性特别强的消费券,例如只能在某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用,且有效期为3个月,那么货现率可以高一些(例如50%);居于二者之间的消费券,既保留一定指向性,有兼具一定的通用性,那么货现率可以适中而定(例如10%)。
我们注意到,货现率系列,与利率树在形式上非常接近。事实上,如果消费券种类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将成为宏观货币体系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货即是币:多层次的货币
在规模需求理论中,笔者将消费券定义为子币,即,只具有支付功能,有一定的期限和使用区域或行业限制的,以货权为基础的系列准货币。
除了消费券以外,财政拨款、项目贷款、住房公积金、手机充值卡、Q币、工资,哪些属于子币?
答案可能出乎意料:除了工资,其他均是子币。理由如下表所示:
项目 |
货币替代物 |
只能支付 |
地区限制 |
行业限制 |
时间限制 |
货权 |
货现率(%) |
|
现状 |
应该 |
|||||||
财政拨款 |
— |
是 |
— |
— |
— |
— |
无 |
>5 |
项目贷款 |
— |
是 |
— |
是 |
— |
— |
无 |
>5 |
住房公积金 |
— |
是 |
是 |
是 |
— |
— |
很少 |
10-30 |
消费券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无 |
3-50 |
手机充值卡 |
是 |
是 |
— |
是 |
是 |
是 |
有 |
有 |
工资 |
— |
— |
— |
— |
— |
— |
无 |
消费奖励 |
消费券只是子币的一个典型,子币与货现率可以广泛应用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政府财政拨款,施行公务卡和零账户管理模式,可以拿到目前没有的货现率,增强资金使用效率;银行贷款,可以采取“贷物不贷款”的方法,降低信用风险;住房公积金,子币化以后,在房价非理性上涨时可以封顶,在房价非理性下跌时可以保底……具体操作过程,此前的专栏文章已经做了详细说明,不再赘述。
子币与人民币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达为:人民币 = 子币(1+货现率)。也就是说,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为110元的子币(消费券),并且具有110元人民币的支付能力。
货现率的奖励,对工资消费特别有意义,可以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传统经济理论的瑕疵是,投资有回报,储蓄有补偿,消费却没有任何奖励。而工薪阶层恰恰是居民消费的主力。要想拉动内需,就需要通过子币奖励工资消费,保护花钱的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湾消费券发放的时候,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规模需求理论,仍然按照蒙代尔的传统消费券理论,3600元消费券具有3600元新台币的支付能力。但是各个行业的商家,出于竞争的原因,为了在微观上争取更多消费券所带来的规模需求,纷纷推出了额外的针对消费券的优惠活动。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了,消费券竟然比等面值的新台币还值钱!不少酒楼针对消费券打九折,甚至有的房地产商打出招牌,一张3600元消费券买房可抵3.6万元,两张抵10万元。
这说明,货现率是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不管消费券的发放者是否预先设计货现率,商家都会自动给予优惠,只是一直没有被传统经济学理论注意到而已。
正如笔者多次强调的,需求是稀缺的,需求是有价格的,需求的价格就是货现率。要想拉动内需,就必须给消费以奖励。这种奖励将改变传统的单一化货币制度,迎来一个多层次的货币体系。这是未来经济学理论的必然方向。
此文刊于三联《竞争力》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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