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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社论 反对并购的“民族品牌”保护者们终于可以放下久悬之心。18日,商务部最终裁定,根据反垄断法第28条的要求,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这部法律最重要的立法初衷之一,是对国内被公众诟病已久的行政性垄断予以规制。
单从商务部依据的法律本身来说,裁定结果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个流产的并购案已无再行检点的必要。
其实技术性的细节无庸多议,虽然裁定出台,相信关于对垄断及其构成要件的争执仍将持续。反对者恒反对,更是可见的结果。我们不妨跳出技术性的窠臼来谈一谈,比如所谓民族品牌、公共利益等等。因为,正是这样类似的“大词”,让这么一个普通并购案最终升级成“公共性大事件”。
之前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消息一公布,反对者就忧心忡忡,认为这是一场“民族品牌”的灾难,甚至提出“宁可破产、员工失业,也绝不应卖给外企”。在一次网络调查中,甚至有80%的网民反对并购。对于这样一起商业并购案,我们到底在惧怕什么呢?
这其实存在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很多人会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与中海油并购尤尼科相提并论,后者被美国国会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于是,我们也绝不能把这果汁厂卖给它,否则就是国家和民族利益或尊严被伤害。这并不是玩笑,反对者中多少有人就是如此持论,虽然这个行业一没秘而不宣的核心技术,二无关国家安全,进入门槛也很低,是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但是,显然这样的话语场已在某种程度上干扰着裁断者,大约一个月前,商务部外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就曾对外表示,关于这个并购,某些舆论的过度炒作已对商务部行政形成干扰。
从那时候,就有老于世故者判断,这事十有八九要“黄”。我们当然相信这不会是商务部作出目前裁定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现实中,裁定遭到的质疑多缘于此,有些人士担心,这一裁定可能会被看作为迎合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呼声而作出的决定。这其实不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现实需求,比如时下中铝投资力拓的交易也正在被澳大利亚政府审查。
中国正在快速成长为对外直接投资母国,如果我们在自己国内对外资给予过多的法律限制,那么,我们如何要求贸易伙伴更多地向中国企业开放?好在商务部已经明确表态,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也不意味着中国要搞贸易保护主义。
另一值得探讨的话题是,在整个是非争论过程中,作为事件主角之一汇源的利益被始终忽视,这家企业失去了在最好时机出售自己并获利的机会。为了某种可能并不存在的、模糊的公共利益,激进的反对者认为牺牲汇源是值得的。但是企业并购本质上属于产权交易,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商业行为,如果一个企业连买卖自己的权利都没有,对一个自己创造的品牌没有处分权利,这无疑将影响创业者的积极性。反对者也许会反驳说,汇源至少不应该把“民族品牌”卖给外资。但是之前如乐凯、小护士等等被收购,消费者是否就遭受了难以忍受的外资垄断之害,我们是否在化妆品、胶卷等行业损失了巨大的利益,或者尊严受损?如果答案为否,那汇源为什么不能出售?
现在好了,中国人朱新礼挣不着美国人的钱了,大家也就乐得清静。只是,令反对者们失望的是,可口可乐没准更会感谢眼下这个结果,正因为否决的裁定,它将不用在市场如此不济的年景下再履约,并支付巨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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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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