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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3月16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负责人李援日前首次明确表态:“按照新规定,明星如果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
李援解释说,倘若明星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履行了所有的法定义务,比如“查证”,但产品还是出现了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代言明星应承担“连带责任”,即面对消费者,形象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和食品经营者是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意味着以你的所有财产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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