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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
前几天,全国工商联提出议案,认为房价高,居民买不起,最大的原因是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过高以及收取的相关税费过高。因此,不调整房地产过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费,房价就不可能跌下来。此观点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本人认为,它混淆了几个基本问题。
其一,从经济学的理论来看,房价并不是由土地的价格决定,相反,地价由房价决定。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地价到底是多少,源于开发商对所拍卖之土地建筑住房价格的预期。而开发商的预期只能建立在购买土地当时的分析上,如果原本向上的市场转向下行,就会显示出土地成本过高的压力或风险。但这些是开发商必须要承担的。
其二,如果认定房地产税费过高,企业只有市场平均利润,那开发商就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暴利,也不会吸引千军万马涌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挤入房地产的企业越来越多,暴富的开发商越来越多,这证明,房地产暴利相当高,足以让人不在乎政府税费高低。
目前值得警惕的是,当开发商不能轻易从民众那里获利,就又把获取暴利的目标转向了政府,他们施压政府让利,只是为了把自己的既得利益合法化与制度化,托住高房价以维持房地产暴利。但是全球经济都在周期性调整中,各国房价全面下跌,中国经济也在进行调整,中国房地产岂能置身事外。因此,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全面的周期性调整是必然的,岂能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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