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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非公经济36条时不我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 10:53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阮修星

  在今年的两会上,四年前颁布实施的“非公经济36条”再次被代表委员们热议。在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航空、钢铁、地产等领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国退民进”的语境下,重提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垄断行业竞争等,意义尤显重要。

  “玻璃门”仍然存在

  被代表委员们热议的“非公经济36条”,是指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

  “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非公经济36条”一经发布,就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全国工商联为此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

  不过,到目前为止,曾经让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兴奋激动的“非公经济36条”,并未如各界预期那样真正实现“非禁即入”,困扰非公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仍然明显。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欧新黔在今年年初时表示,确实还存在着市场准入的不公平,市场准入需要进一步的拓宽,“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还要继续推动。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存在“限进”情况。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日前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一次发言时说,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很高。据他介绍,全国大部分地区新增民营企业注册登记仍然集聚在批发零售、工业制造、居民服务等传统行业;金融服务、通信电子、文化产业等行业仍然处于公有制经济垄断和半垄断状态。

  “现在国企不仅没有退出,而是多数行业都是国企优先,尤其是在银行信贷方面。所以,现在的情况几乎是‘国进民退’,而不是‘民进国退’。”全国政协委员、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张宏伟也深有同感。

  据民盟中央的一份提案显示,从税费制度看,民营企业创业不仅门槛越来越高,收费也越来越多,企业创业积极性受到打击;从融资体系看,金融业高度垄断,而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基本上贷不到款,民营企业融资还不及全社会的10%;银行对非公企业的拒贷率超过56%,而超过70%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

  “国进民退”愈演愈烈

  不仅如此,最近多个行业出现的“国进民退”现象更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受金融危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民航、钢铁、地产等行业中,频频出现了民营企业因经营困难而被国有企业收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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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两会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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