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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的慈善行为虽然可敬,但对现代国家而言,扶弱救贫的主要底牌却不能全押在富人慈善的善意之上,而需要制度化的社会慈善去支持。遗产税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因为市场经济时代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最佳手段,就是通过财税立法和可执行的财税政策来实现
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近日称,他将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他还表示,近期将往灾区捐献2000台电脑,捐给灾区的孩子们,让他们有个学习的好环境。
开征遗产税的提案由中国首善提出,而非其他代表委员,象征意义特别彰显。陈光标从“首善”之举到倡议遗产税的政治立言,可谓中国市场创富浓缩的社会缩影。曾几何时,中国富翁不慈善、少慈善、无社会责任意识为中国社会所诟病。但是近年来,富翁慈善、名人慈善也逐渐活跃起来,尤其是去岁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成了考验中国富人和名人慈善的道德场。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富人的慈善意识应该说也逐渐和先进的慈善国家接轨,陈光标“巨富中死去”的“耻辱论”就是借用钢铁巨头安德鲁·卡内基的名言。而曹德旺捐股式慈善也颇有比尔·盖茨的风范。
富人的慈善行为虽然可敬,但对现代国家而言,扶弱救贫的主要底牌却不能全押在富人慈善的善意之上,而需要制度化的社会慈善去支持。遗产税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因为市场经济时代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最佳手段,就是通过财税立法和可执行的财税政策来实现。而遗产税在中国恰恰是个空白,从法治语境上讲是无法可依,从市场环节上言是少了调控收入均衡的阀门,财政上更少了一个公帑来源。更重要的是,遗产税的设置内涵上具有普遍性和公共性,适用于所有人,但在外延上设定的极有可能是特定纳税人(富人)。因此,这一税种起到了平抑两极分化和进行制度化二次分配的公平作用。所以,遗产税的设置有别于富人良心发现式的个人慈善,而能形成规范所有人并通过公共途径惠及所有人的社会慈善作用。
中国当前缺的就是制度性慈善;中国社会亟需的,也是新富者阶层和社会公众集体有意识的财富观觉醒。“中国首善”陈光标的遗产税提案的现实民生意义在于,代表各阶层利益的代表委员们,应该从自我阶层的利益藩篱中解放出来,立足于国家利益并关切民生所求,为权利型的公民社会和稳定型的橄榄型社会发出理性建言。
如果说,某某富商捐献了多少财产还只是道德化的人性的善;那陈光标的遗产税的倡议也可说是构建了法治化社会之善的坐标。(张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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