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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 14:54  新浪财经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建筑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随着建筑业迅猛发展,行业背后的种种问题日益显现。如何保证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了行业与政府共同面临的艰巨任务。虽然,《建筑法》中对承包单位的责任义务、资质管理等方面均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建筑行业违规、违法现象十分严重。主要问题如下:

  一、随意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泛滥,施工队伍素质低下问题十分严重。《建筑法》规定,不允许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并明文禁止转包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随意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严重泛滥,大量施工企业都不具备相应资质,有的甚至在投标时借用他人资质,中标后则换用无任何资质的人担任项目经理。这些所谓的项目经理素质低下,到岗率低,不负责任,更有甚者以向监理单位、工程甲方人员行贿等手段达到其偷工减料的目的,是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腐败问题的源头。所属施工人员则多是既未经过培训,也缺乏必要文化素质的农民工,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所谓的资质管理已是名存实亡。这一现象直接造成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混乱,同时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二、建筑单位欠薪现象严重,“工资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建筑行业的欠薪现象尤为严重。有的建筑单位法律、道德意识低下,不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施工人员参加社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有的甚至自己把进度款挥霍光,不发农民工工资,更有甚者唆使农民工聚众闹事、堵路封门等手段,达到其向建设单位施压,讨要不合理的超合同工程款的目的。倘若对此听之任之,再不加强管理,甚至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其实,国家为解决欠薪问题,曾出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这一制度,目前只有部分省市在执行,而且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制度规定应由建筑单位缴纳保证金,但实际执行中,多因主管部门无法落实而让建设单位代交,以致造成主体错位,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

  上述这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制约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由此而引发的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更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令人痛心的杭州地铁坍塌事故就是由于施工单位缺乏相应资质,大量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造成的。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工作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资质审核,杜绝随意分包、非法转包行为。

  建议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资质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和个人绝不允许参加招投标工作,落实项目经理“实名制”管理,严厉打击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随意分包、非法转包现象。

  二、实施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对信誉不良企业的处罚力度。

  建议各地政府与主管部门联合实施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合同履约能力、诚信程度、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情况及违规违法纪录等方面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以市场化运作推动优胜劣汰。同时建立、完善建筑行业“信誉黑名单”,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要严处重罚,进一步加大力度,禁止其在一段时间内承接项目工程,屡教不改的更要吊销其上岗资格,并依法严惩,使其不敢再犯。

  三、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议各地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项目开工前建筑企业必须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用工保证金,建筑企业一旦出现拖欠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保证金中划拨。对于拒不交纳保证金的建筑企业,主管部门应暂停其参加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筑企业,要责令其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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