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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正在酝酿个税深层次改革,改革规模可能比增值税改革大十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在今年全国人大会上可能有讨论,但要通过今年的立法机关对此进行修订,可能性比较小”。(2月10日《法制日报》)
围绕“个税起征点”的各种讨论和争议,可谓层出不穷、相当热闹——许多悬殊不同的调整方案“传闻”不绝如缕。但下面的讨论争议尽管热闹,上层的反馈却一直显得风平浪静、波澜不惊——有关部门很少对此作出明确具体的回应,即使有所表态,往往也充满了含糊笼统的意味。
“上调个税起征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目前调整个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是个税调整的好时机”,这是日前包括吴敬琏等在内的五位著名经济学家所做出的一致判断。所以有此判断,不仅是因为,此举有利于减轻居民的总体税负,增进他们的消费能力,进而刺激经济的平稳增长。更在于,从赋税公平的角度来看,对个税实施包括起征点在内的深层次改革,有助于促进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社会公平,并缓解因此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和不平感。
显然,如果财政部回应属实,那必然意味着,个税改革的“路线图”及其相应的具体内容,到目前为止仍是含混不明的,“好时机”将很可能再次被延误、错失。
当然,个税改革尤其是深层次的全面体制改革,难度和阻力可想而知,但与改革所带来的种种长远社会公共利益相比,这些难度和阻力显然不能也不该成为迟迟不动的理由。所以,无论如何,在“基本方向已经确定”之后,个税改革都有必要尽快摆脱目前含混的状况,制定出一个详尽周详的实施“路线图”,进而按图索骥地付诸行动,以便回应广大纳税人和社会本身对此的由衷期待和迫切需要。(湖北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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