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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焦点:近期,财政部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图加强对于国企高管薪酬的管控工作。据意见稿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
不如实行市场化定薪
正确的做法是,让行政权力真正退出公司高管任用与激励机制,建立流动性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改变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亦官亦商身份,按照职业经理人标准进行市场定价。如此,不论高管的年薪多高,都不会遭受非议。
李晓亮
恐怕只是坐对了位子
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金融高管们凭什么坐拥如此丰厚的个人收益?是他们的经营才干为企业创造了不凡业绩?还是其主管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占鳌头?恐怕都不是,只是他们坐对了位子。屈正州
不能仅限金融高管
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为何金融类以外的国企不出台限薪令,尤其是一些垄断企业?“限薪令”不能仅限于金融类国企,这有违公平。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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