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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率夸大误市 政府收购应有度 (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3日 17:04  浙江日报

  “当前,房价仍然偏高、住宅产品结构不合理、房地产投资功能被过分夸大等,才是造成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的真正原因。”景乃权说。

  政府“购房”引发争议

  近日,福州市公开表示,鼓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收购空置商品房,作为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或采取现金补贴的方式,鼓励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市民去购买空置房。与此同时,北京、南京、广州、郑州等地也纷纷表示,考虑把空置商品房变成社会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的这类表态引发争议。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地方政府出台收购空置房的做法,客观上有助于减轻各地楼市的供求矛盾,加快开发商的资金回笼。对地方政府而言,收购合适的空置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将大大缩短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周期,可以节省建设用地和开发成本。

  而福州的一些市民认为,政府收购空置商品房的做法等于是在维持高房价。楼市低迷迹象虽已显现多时,但不少开发商仍未真正下调房价,而是寄希望于政府救市政策,才会造成房屋滞销加剧。地方普遍面临财政减收,政府财政应尽可能多地用在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就业上,而不是帮开发商买单。

  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对地方政府收购空置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做法表示赞成。这位负责人同时还说,有关收购的细节问题,地方政府仍在研究中。

  政府收购应有度

  一些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在出台收购空置商品房等救市措施时应把握好尺度。

  首先,正确评价商品房空置率问题,以免影响宏观决策。房地产市场有一定量空置面积十分正常,合理的空置率有助于房价充分竞争,解决因房价过高阻碍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扩大内需乏力等问题,同时购房者也能在价格竞争中获得更多实惠。

  其次,地方政府如要收购空置商品房,操作方案必须经过全面研究。明确目的是“迅速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来源”,而不是替开发商买单;在享有保障性住房或现金补贴方面,一定要照顾到社会公平;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各项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障房的社会效益。

  第三,防止收购操作成为新的腐败温床。目前,开发商回笼资金普遍吃紧,政府帮助其消化空置房,这一过程可能会掺杂诸多利益,必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地方政府应在实施保障房建设方面多下功夫。尽快落实保障住房项目建设,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同时也能有效启动内需;进一步调整住房市场产品结构,住房市场产品结构呈现多样化,有利于房价回归到合理区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来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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