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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涛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出通知:自1月15日零时起,汽油出厂价由每吨5580元调整为5440元,降低140元;柴油出厂价由每吨4970元调整为4810元,降低160元。这是自去年12月19日燃油税改革以后,油价首次下调。油价降了,对交通运输业、农业以及普通消费者而言,当然是一件好事情,但细细品味一下,这次的油价下调却有些让人看不懂。
根据去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目前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以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
这个机制已经明确列出了影响成品油价的几个要素,按理说,这次油价调整,也应该是这些要素价格发生了变化。然而从去年12月19日到现在,除今年1月初因为巴以冲突导致油价短暂反弹至每桶47美元外,纽约NYMEX原油期货价格基本维持在35-40美元;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也谈不上有什么大的变化;至于“适当利润”,要求国内的石油巨头们主动降低利润率,可能性也很小。也就是说,以往每次油价调整,都是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而这一次,是在国际油价基本没有变化的前提下降价,这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事实上,目前成品油价格由政府指导的思路未变,其定价过程的透明性依然有待提高。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与以往的若干旧机制相比,在应对国际价格变化的灵敏度方面有明显进步。但令人遗憾的是,新机制中却看不到应有的透明度。例如,2001年机制曾明确规定,当国际成品油价格上下波幅处于5%~8%范围内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保持不变;当超过这一范围时,将调整零售中准价。据此,消费者大致能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提前做出价格预期。而新定价机制恰恰无法提供这种变化预期,什么时候该调、具体调多少,似乎完全由发改委关门操作。
此外,成品油价格调整滞后可能进一步加剧国内外价差,从而导致成品油走私沉渣泛起。客观而言,这也是推动石油巨头们最近不得不降价的一个最真实的原因。从历年经验看,每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显著高出国际价格时,沿海省份与红油、重油等相关的走私案件就大幅上升。据统计,目前国际成品油批发价格基本在3000元/吨左右,而此次发改委降价前,中石油、中石化向社会加油站批发的油品价格大致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1500-2000元,这就给了成品油走私以巨大的盈利空间。事实上,目前成品油走私最严重的广东,也正是中石化降价动作最大的地区。显然,要有效打击走私浪潮,就必须从源头上缩减内外价差。
显然,上次的油价调整时,发改委留了一点余量,可能有一些“观国际油价而动”的意思在里面,然而近一个月以来,国际油价毫无反弹趋势、多数国际投资机构对2009年原油价格的预测也都较为悲观,加上近日部分沿海地区成品油走私抬头,发改委不得不补降了一次价。
其实,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本身是有不少亮点的。最近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垄断企业一改多年来的价格同盟关系,在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掀起了激烈的降价战。表面上看,其中固然有两大巨头消化多余库存和争夺市场份额的考虑,但新的定价模式———从范围定价(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限价,也是重要的制度推动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机制还算不上一个完善的具备自动调整功能的机制,尤其是定价过程的透明性,还有待显著提高。(作者为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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