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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儿赔偿标准不能仅由政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06:39  信息时报

  张若渔(高校教师)

  三鹿奶粉事件走到了赔偿的门槛。东莞市卫生部门透露,此次“结石宝宝”可获得的现金共分为企业赔偿和政府补偿两大部分。按照原计划政府补偿标准是:“结石宝宝”死亡病例可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可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可补偿2000元,但具体补偿和赔偿方案仍未最终确定(《广州日报》12月29日)。

  危害炽烈的三鹿奶粉事件,行将有一个实质性的结尾。赔偿在所难免,但赔偿标准仍然需要等候。仅从东莞一地来看,政府赔偿方案显露雏形,而企业赔偿方案依然混沌。我们相信,东莞的赔偿情境代表了全国对“结石宝宝”作出赔偿的基本面目。

  就东莞政府“原计划的赔偿标准”而论,说实话,我们真不知道是多了还是少了。从生命为尊的立场说,无论赔偿多少都不免嫌少;而从现实出发,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设定足够的赔偿金额以尽其可能地消解“结石宝宝”及其家庭的悲情。只要赔偿数额合理,也算是为三鹿奶粉事件画上一个最不坏的句点。

  其中至为重要的是,如何恰当区分“重症病例”和“普通症状”?能否给出一个详尽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政府能把对应的赔偿方案提请公众讨论。既然赔偿方案是针对受害者的,那么他们显然不能置身事外,他们有权利在赔偿标准和方式上主张权益。我们坚信,惟有受害者代表、政府与企业富有诚意地坐下来商洽,就赔偿方案达成共识,这场史无前例的赔偿大案,才具有内在的合法性和平静而富有效率的执行力。

  毋庸讳言,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国公共安全体表上的一个惨痛的伤痕。公共安全、政府公信力、企业经营道德,无不沦陷其中。如果说,先前进行的行政问责和司法处置,是要重新唤起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信赖,那么,赔偿就是对受害者的实质性救济举措。某种意义上,赔偿方案能否深入人心,决定着政府公信力能否真正雄起,决定着乳制品企业能否真正走出谷底,也决定着受害者对那段不堪回首的遭遇的记忆底色。我们不能让受害者觉得,他们曾经被无良企业抛弃,而今却又被第二次抛弃。

  生命无价而金钱有价。无论怎么说,赔偿都是展示政府和企业诚意的重要砝码。政府公信力和企业道德感从哪里失去的,就应该从哪里找回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的赔偿方案,就不应仅仅从患儿病理状况出发造册,更应加入政府失信和企业失德的惩罚性或反思性赔偿,以达到警醒的目的。

  政府和企业理应具有这样的赔偿境界:身体上的伤害很容易痊愈,但精神上的伤害却要诚意和希望去慰藉。如果仅仅从患儿病理状况出发进行赔偿,从一开始我们就得了健忘症,从一开始赔偿方案就是残缺的。我们一定要清楚,是为了赔偿而赔偿,还是为了不再赔偿而赔偿,决定了此次赔偿方案的价值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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