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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反而是逆势求才的好时机,尤其对于创业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恰好可以以比较合适的成本吸纳那些在大企业经受过严格训练、平时可望而不可即的人才。”
继续“松绑”中小企业,促进就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系教授王一江将中小企业看得很重,认为它们是“中国30年来经济高速发展最根本的源泉”。
“走到今天,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什么格局呢?中小企业占了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使用全社会20%左右的金融资源,贡献了60%的GDP,创造了75%左右的就业,获得了65%的专利,也为中国创造了60%的出口和50%的税收。”王一江说,研究发现,每1元金融资本的投入,中小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相当于大型企业的8~10倍,创造的GDP相当于大型企业的4~6倍,“到目前为止,大概有3亿人在中小企业就业,如果中小企业裁员10%的话,就意味着将增加3000万没有工作的劳动人口。”
王一江认为,虽然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各种手段,减免和降低企业承担的税费,并通过“五缓”、“四减”、“三补”等措施对中小企业就业和培训方面的努力进行补助,但中小企业仍面临着困境,受到了种种不公正的待遇,需要继续“松绑”。
他认为,现在,有些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了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和腐败分子的私人银行。最近一年来,也因为宏观调控对中小企业的冲击,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中小企业面临的形势更加艰难。
“不从中小企业拿走更多的资源,减少对中小企业的各种歧视,减少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干预,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王一江说,他建议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增长,比如减免税费,建立中小企业银行,打破垄断、开放行业的准入,监督权力部门、不让腐败分子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掠夺中小企业等。
对此,《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也表示认同,他认为,政府对中小企业必须扶持,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投入。
同时,王一江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以来,给中小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带来很多问题,他建议国家对中小企业免除此法,“但我提倡的不是法外运行,我建议全国人大通过一个补充立法,明确中小企业是不适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按照补充立法要求中小企业。”
对此,常凯却不完全赞同。他说,微小的企业如小餐馆可以不执行《劳动合同法》,但这不能扩大到所有中小企业。面对金融危机,他主张劳资共渡难关,“这个时候我们不是要改善待遇,而是要保护企业,保护就业,我们希望劳资共同发展。”
他认为,执行《劳动合同法》对中小企业直接提高的成本非常有限,而社会不公、劳资冲突、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影响的不仅仅是一时,而是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实际上以往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损害社会公平来促进社会发展的。但是,一方面是国际上还能不能允许我们这样一个政策继续施行下去,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劳动力能不能接受?”
常凯认为,很显然,这个问题现在很突出,即使没有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中国社会下一步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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