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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瑞灼
日前,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12月14日《重庆时报》)
事实上,个人所得税作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税种,更多承担的是调节社会财富、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理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是,让富人多交税,以补穷人之不足,而普通工薪阶层则无需缴纳。
可事实是,当前普通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力军。显然,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与个人所得税的宗旨不符。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3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92元,而当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也就是说即使是拿着的工资低于平均工资,普通工薪阶层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调个税起征点,虽然对巨额的财政支出需求可能构成一定压力,但这种压力正好能成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动力。笔者认为,个税起征点不仅要上调,而且要调到合理位置。如此,方能彰显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国家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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