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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看来,想让A股市场重新焕发生机,除了市场信心和资金供应等常态因素及必要的系统风险控制,证监会恐怕还要更有作为,当务之急就是要鼓励并保护大家敢于尝鲜的勇气,让市场本身焕发生机与活力。
一些券商已做好准备,却不敢直接推进融资融券业务,无非是怕在细则出炉前先操作,而被证监会秋后算账。
类似情况此前曾出现过,券商们不得不听话些。这也就造成了当下各家券商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新业务不敢下手。其实,这样的担忧大可不必,证监会要尽快消除券商们的恐惧。
在中国做事曾有个思维定式:法律不允许干了再说。然而改革开放的悖论,恰是审时度势,先干起来再说,从小岗村到深圳港,从红庙子到陆家嘴,莫不是大胆地试,边干边请示,越干越合法的过程。
而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法治的真正精神不是要管死大家,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自由,“法律没有禁止做的事情就是可为之事”已渐成共识。
我们是否可以进一步理解,证监会在指明融资融券的方向可为时,大家就可以开始尝试着操作了。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应当允许看,但更要大胆地试。
证券监管需要宽容
更进一步看,越细致的操作细则,有时反而会造成机会上的不平等。比如关于准入门槛,按目前市场的理解,券商净资本要达到一定数量级(大约50亿元),才可能获得融资融券的业务牌照。
这一门槛的设定,固然有监管部门对券商风险承受能力的考虑,但这硬生生地将更需要通过业务创新获得壮大的中小型券商彻底封杀在外了。如今的无券商上报、无旁人喝彩,及普遍的等待观望心态,是非常被动的,这对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都不是什么好事。
我们可以责怪中国传统的服从惯性仍然太强,主动性不够,非要等强权者发话才能去做。
但是我们更看重第二个缘由,证监会所表达出来的管理层宽容度,与这个行业本身所需的开放度和创新勇气相差不止一点点。
若证监会主席或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只要不是市场禁止的行为和业务,大家就可以尝试操作,这将是对市场和券商最直接的鼓励。
证监会若对来自市场层面的合理创新予以更好的保护,也是对A股投资者最重要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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