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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倍增计划应以公平正义为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17:24  燕赵都市报

  □吴睿鸫

  我国在推出自己版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要学习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精髓,把公平和正义放在首位,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国民收入同步前进,共同迈向和谐社会。

  一份旨在扩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国内消费的方案正由发改委紧急起草。发改委称,方案涉及调高个税起征点、大范围提高社会工资、建立对低收入阶层补贴的长效保障机制、提高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等数个领域。这意味着继本月上旬出台4万亿投资计划后,中国试图将拉动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又一引擎。(《重庆晚报》11月23日)

  四万亿元的国家宏观经济投资计划刚刚降生,没过几天,一项与整个国民收入有关的刺激消费计划又即将面世了。这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出,不仅给广大的消费者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更显示出国家处理和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超强智慧和能力。

  尤其是全面刺激国内消费方案的起草动议甫一公布,有不少论者、专家认为此举类似于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尽管大多数人对国内版本的“收入倍增计划”表示赞同,不少网友也热切期盼我国“收入倍增计划”尽早启动,但是,笔者以为,政府在推行大范围提高工资这一公共政策时,有一个前提条件容不得忽视和回避,那就是,要以公平和正义为前提,缩小贫富差距为着眼点,而不能搞成涨工资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

  事实上,国人大多知道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因推行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了经济腾飞,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可是,恐怕大多数人并不了解,日本推行该计划的前提和着眼点是什么?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明确指出,必须致力于纠正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尤其是收入阶层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正是在推行计划的十余载里,始终坚持公平和正义这个精髓不放松,形成了日本社会将近1亿的“中产阶层”,最终实现了国民收入同步前进。

  以此为借鉴,我们更应把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有作为最高追求理想和目标,就大范围提高社会工资而言,依据现有国情,至少做好几项“减法”:

  一方面,减小普通行业与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眼下的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而某电力集团公司普通职工的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因此,要想尽快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政府必须痛下决心,敢于向既得利益集团“开刀问罪”,彻底扭转目前的工资形成机制。

  与此同时,减小普遍员工与企业高管间的收入差距。调查显示,石油、电信等垄断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已经接近5倍,差距最大的为石油行业,个别企业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差距接近100倍。缩小两者收入差距的关键是改革现有企业薪酬制度,公司高管工资要与绩效等挂钩,并规定合理的收入差距倍数。

  还有就是要减小农业与非农业间的收入差距。

  当然,大范围提高社会工资,不仅是比较敏感的经济问题,更是容易触动公众神经的社会问题。在架构过程中,政府要有缜密的管理思维和智慧,需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公平和细节问题:譬如,当前中小企业发工资都困难,此时提出给员工涨工资可行吗。还有,下岗和失业城镇职工怎么扩大收入,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农民工又怎么办……

  因此,我国在推出自己版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要学习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精髓,把公平和正义放在首位,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国民收入同步前进,共同迈向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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