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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空置房的两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 16:05  北京晚报

  苏文洋

  昨天,北京青年报社评《“政府买空置房”的实质是购买公共服务》,就郑州等市政府将出钱买下一部分空置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引发的该不该“救市”问题,提出非常有独到眼光的看法:“如果把地方购买空置房补贴低收入人群仅仅视为‘救市’,未免太小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了。”

  毋庸置疑,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买的当然都应当是公共服务。倘若买的是非公共服务,那就要由公检法去管了,没有讨论的必要。至于政府买空置房是否“救市”的问题,也可以暂且搁置,后边再论。

  这里我们先讨论一下政府怎样买空置房。具体地说,第一个问题是政府准备按什么样的价格买空置房。是按照目前市场上的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价格,还是按政府给出的低于开发商的价格买?市场上的所谓空置房,是开发商不愿意让利降价,想购房的人买不起。如果开发商愿意降价卖给政府,政府则有与民争利之嫌。我估计,开发商是不会降价卖房给政府的,很多地方政府的限价房土地流拍,正是由于开发商觉得没有暴利,怎么会把商品房按限价房价格卖给政府呢?

  接下来的疑问,如果政府要按商品房价格买房当做限价房、保障房住房,明显是在向开发商输送利益,用纳税人的钱维护开发商的暴利,有违政府伦理,是一种极为不道德的政府行为。政府财政一旦搅和到商品房市场里,无私也有弊,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

  第二个问题,众多开发商都存在资金链紧张,有大批空置房,政府如何决定买谁的,不买谁的?是公开招标,还是暗箱操作?现在的公开招标,也难保不是暗箱操作的变异。同在市场上的商品房,政府买张三的、不买李四的,会不会造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规则?就在北青报社评的旁边,有一篇专栏文章,题目是《抓住房地产政商关系回归正道的契机》,以刚刚一审判处死刑、受贿一亿多元的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为例,提出“以往一些地方很不正常的房地产政商关系和房地产业发展模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政府花钱买空置房,很有可能让已经“很不正常的房地产政商关系和房地产业发展模式”更加不正常。

  最近,一些地方政府看到欧美国家纷纷出手为银行注资“救市”,自己也要出手“救市”。同样是“救市”,救银行与救开发商大不一样。更何况,即使是救银行,也不是把钱扔进去就完了,有一系列的条件,比如说:购买银行优先股、对银行监管、降低银行高管薪酬等等。政府要考虑注入银行的钱保值增值,不能胡来。我们的某些开发商(可能陪着官员)一边打着高尔夫,包着情妇,泡着桑拿,做着按摩,一边喊着让政府救市。记得去年开发商还在喊“为富人盖房”、“给有钱人盖房”,既然如此,就应当是有钱人、富人去救市,而不应当政府去救他们。

  政府买空置房的结果,哪怕妥善解决了上边所讨论的两个问题,仍然是给开发商发出错误的信号,误导开发商可以不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漫天要价,牟取暴利,卖不出去有政府兜底。地方政府愿意当这个冤大头,老百姓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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