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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张立伟
有消息称,财政部9月初提交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的税制建设对确保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并给予那些承受压力的企业更多生存机会。一个时期以来,舆论积极呼吁政府降低税收,还利于民,刺激经济增长。虽然推动增值税转型的基本之意是税制改革,不过客观上起到减税的效果,因此,舆论将增值税转型视为“降税”救经济。
由于目前中国生产型增值税实行17%的基本税率,大约相当于消费型增值税的23%,因此,税率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不利于企业投资。如果实现转型,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约降低6%的税率,有专家按照当前的税收规模计算,可以减少1500亿元的税收。但是,目前还不知道增值税转型后会否调整税率还是维持基本税率不变。如果从刺激经济的角度看,可能会维持不变或有所降低,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
中国当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规定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抑制了投资,但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消费型增值税制下只对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鼓励投资与生产。显然,在当前中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呈现下滑的阶段,实施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刺激投资。
有趣的是,中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以增值税取代产品税时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是出于对财政收入下滑和经济过热的担心,利用税制改革为宏观经济调整服务。目前再次启动税改,其目的很大程度上也是为维持宏观经济的稳定。一般而言,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通过税率调整来影响经济发展,中国则通过税制改革实现,说明中国某些领域迟滞的改革仍然约束了生产力,也因此,拥有巨大改革空间的中国政府应该推进改革以释放更多的经济活力,而非仅仅通过货币政策等技术工具刺激经济增长。
鉴于中国经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中国政府已经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做出调整以防止经济过快下滑。如调整了银行准备金率以及存贷利率,从11月开始调高3486项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退税率,当前则又对住房销售按揭利率、交易税费作出了调整。
为了应对挑战,财政政策可以做出适当调整,比如增值税转型、降低中小服务型企业的税率以及增加公共开支等。但是,以提高出口退税率挽救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则可能是一个错误方向。因为海外市场紧缩造成国内大量出口产能过剩是经济周期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转型之必要。中国应该吸取日本的教训,在当前转型期与经济周期重叠的情况下,不仅要关注经济增长还要继续推进经济转型,承受转型的阵痛,否则,以“救经济”为主而放弃转型的努力,会为未来制造更大的难题。
中国也不应该继续放松货币政策,中国的问题在于产能过剩以及需求不足,而不是金融危机造成的流动性紧缩或资本成本过高。如果持续放松货币政策可能制造更多坏账,为通货膨胀再次抬头蓄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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