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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民企每天如履薄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 14:08  《中国企业家》杂志

  思考三十年得失,一个要看企业自身的努力,一个要看社会环境

  口述 | 张宏伟

  三十年改革开放,对于社会,对于人民,大方向都是在前进。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我们要看到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是不是也要看到问题?

  思考三十年的得失,一要看企业自身的努力,一要看社会环境。目前,我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还是很艰难,还处在一个很不公平的情况下。在整个社会环境中,种种市场准入政策不是有利于民企发展。再比如,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了,坏账就坏了;如果贷一笔款给民营企业,形成坏账了,他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他就不会去冒这个风险。所以民企在中国的这个土壤里长不大。

  我们不仅要关注民营企业倒下了,还要关注他们为什么倒下了。有企业自身的因素,他们确实犯了一些错误。但是,整个社会有没有包容这些错误,有没有给他们改正的机会,他们和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是不是同等待遇,这些也要关注。

  我们企业从1978年开始做的时候,就是边缘化的,在夹缝中,甚至是石缝中发芽的,就是这种感觉,每天如履薄冰。中国所有的民营企业都一样。哪一天,惹着哪个领导不高兴,想收拾你就收拾你。反过来,他要想保护你,也可以找出很多的理由来。我觉得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民营企业,到底是不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支主要力量?如果是,那么这个孩子就要给他奶吃,让他长大,到国际上竞争,成为中国的骄傲。

  十四大就提出,国有企业,可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但直到现在还是没有退出。从十四大到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不但没有退出,还有进入,国企在与民企争利。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市场准入放开了,但是门槛提高了。

  政策上,每一次都说要开放。“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这本身就有逻辑错误。好像是对外资都开放了,不对民营企业开放不行,不得已加的一句话。从政策地位上看,第一是国企,第二是外资,第三,民企。

  我觉得原来国家垄断的那些行业,包括能源、电力、交通、基础设施、金融这些行业,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民营企业优先开放。每个行业领域都要有一定规模的,代表国家实力的真正市场化运作的企业,不要都是国有控股的,至少民企要占到半壁江山。

  (本刊记者陈建芬采访整理)

  评论

  走在国企与外资的夹缝中

  —透视民企30年

  在与国资的30年博弈中,民企发展史几乎是一场英勇卓绝的诺曼底登陆战,至今,民企依然没有真正登陆;而以对民企不公为代价壮大外资地盘,是对内部竞争体制的摧残

  文 | 叶檀

  三十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中国市场化改革之门。在笔者看来,市场化改革是解放生产要素的过程。这个过程,从纵向看,是出台政策、解放生产力、理顺价格,按市场方式为商品定价的过程;从横截面看,则是通过国企、民企、外资各方力量的激烈博弈,形成各方认同的游戏规则的过程。

  中国企业改革的实践有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一是在传统国企内部建立市场机制的努力,无论是当初的放权让利,还是如今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的就是在不改变产权性质的基础上,让国企建立起市场机制。这一努力目前仍在推进的过程中。二是向国企之外的民间资金开放市场。

  从抓“大”放“小”到“再国有化”

  向民企开放的过程,基本上与国企市场化、提高效率成效不彰的过程咬合。正是因为国企的市场化努力并不十分成功,使中国市场有了民企越来越开阔的容身之地。例如,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报告还提出,国有经济要实行战略性转移,有进有退,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策步骤虽然一直向前,但在实际操作中,封锁之事层出不穷。

  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非公经济36条”。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它行业和领域。被认为是“国内第一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仅仅时隔一年,人们就在呼吁“非公经济36条”需要细化,撤除垄断行业的“玻璃门”。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对此的理解是:文件上的政策要最终转化为社会的直接感受,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有些甚至需要10年。铁路等行业是说向民资开放,但他们只需要民资的钱,而不让民资有任何管理权,当然受到冷遇。

  撤除垄断行业准入樊篱,十年够了吗?不够。2007年,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称,中国建成13个大型煤炭基地的战略将提速,并指出,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设要与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组建同步进行,形成5-6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和5-6个5000万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企业。为了确保这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成功,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将采取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加强采矿权管理等有力措施,力争到2010年实现大型煤炭基地内,小型煤矿的数量比现在减少70%,到2015年小矿基本退出。显然,除了国家支持的大型国企,没有一家民企有与垄断型资源企业抗衡的实力。

  不只在煤炭行业,在钢铁、铝等行业,相似的高门槛、有阻止民资之嫌的规划(不是政策)早已写就,这一在市场化改革之后再度排挤民资的过程,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再国有化”过程。

  例如,在石油领域,由于新制订的行业准入门槛奇高,油源受控,民营批发油企、加油站纷纷关闭,或者转卖给国企。

  虽然各级政府不断宣称民企的重要性,在解决就业、占据GDP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事实上地方政府对于国有重大项目的争夺空前激烈,和对外资500强企业的争夺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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