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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题:努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新突破
新华社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未来12年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美好前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会强调,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必须遵循5项重大原则,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今年以来,全球粮价高企、我国遭受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冲击,但国内粮食市场基本稳定。这是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抓粮食生产毫不放松,全国亿万农民辛勤劳动创造的结果。最近5年,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为宏观经济连续保持10%以上增长速度打下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事关十三亿人口吃饭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进行,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牢牢坚守。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坚持这个理念,以广大农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标准,以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作为基本准则。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目标,鼓励农民大胆改革创新,激发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亿万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意义凸显。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度提升,必将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使党组织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使党员干部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带头人,造福广大农民,造福中华民族。
宏伟蓝图鼓舞人心,伟大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使农村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创造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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