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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在平衡中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 19:13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 甄爱军

  在当前的情况下,《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实施面临着一种艰难的平衡。它一方面要保护我们尚不壮大的本国企业特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免遭国际大鳄的侵吞,因此需要给本国企业提供各种便利,让它们迅速地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它又要保证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到垄断企业的侵犯。由于它的目标是多重性的,这就使得它在制定和实施的时候必定面临着一种艰难的平衡。

  由于新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计划经济时期,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许多主管部门难免会依然带有一些没有褪尽的行政性管理的色彩,一旦遇上了问题,有关部门不是积极开动脑筋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做强自己的企业,而是走回计划经济的老路,试图以签订价格联盟、限制外地商品流入等行政性措施来干预市场竞争、干预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这也就是为什么消费者会感到行政性垄断是当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再从企业的层面来看,国内目前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往往是与生俱来的优势所造成的,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在遇到强大的竞争对手时,它们想到的不是如何通过提高生产效率的手段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而是试图通过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的措施来打压对手,继续维持自己的领先地位。这些手段都是非市场经济的,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反垄断并不是要将尚未成熟的民族企业尤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完全置于不管不顾的地位,事实上,即使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于本国的重要企业如石油、交通、电信、电力等企业也有相当的保护措施,不允许被国际的强势企业过分染指。但是,这种保护应该是适度的,而不应是大包大揽式的,我们的民族企业最终应该通过市场竞争的充分磨砺成长为“暴风雨中屹立不倒的青松”,而不是温室中的花朵。在这种前提下,我们的保护措施只能是有限的、适度的,并且是逐步减少的,而不应该反其道而行之。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我们的企业仅仅是靠着天时、地利的优势而维持着在国内的行业领先地位,这种地位会是稳固的吗?不通过弱肉强食的搏杀,我们的企业能走出国门,成长壮大为世界级的优秀企业吗?明眼人恐怕都会得出否定的答案。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就不难在当前的形势下作出正确的选择。

  正因为担负着双重的责任,所以《反垄断法》在具体执行当中也会面临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不过,只要我们坚定走市场经济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应该能找到两全齐美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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