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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会成为缺牙老虎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 19:11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 甄爱军

  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反垄断法》牵涉的面极广,包含了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不过,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能否凭借这样一部法规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在新浪网上的一个小型调查中,有超过60%的网友表示会将“内地行政性垄断企业”作为第一被告,而此前风传有可能成为中国反垄断首个被告的微软居然退居次席。与之相应的是,有45.6%的网友认为《反垄断法》的实施消费者获益最大。因此可见,普通市民对该法规的实施寄予厚望。

  13年磨一剑

  《反垄断法》的主要宗旨在于保护公平竞争的,涵盖了市场经济中几类主要的垄断行为,对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都规定了界定方式和处罚措施。同时,对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明确予以禁止。

  有分析认为,尽管就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市场状况和执法机制而言,《反垄断法》尚不能完全发挥“经济宪法”的效应,但该法作为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的核心,无疑会对我国培育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室已于8月1日公布,成立反垄断委员会,其作为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此外,国家发改委也完成了《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起草工作,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在8月4日,国务院发布反垄断法的首个配套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可见各项与《反垄断法》相关的配套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相关配套规章也将陆续出台。

  据了解,《反垄断法》是从1994年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之中,2006年的6月,国务院通过了《反垄断法》的草案,正式提交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7年8月十届人大表决通过并正式颁布,历时13年。

  《反垄断法》有待完善

  虽然,《反垄断法》历经磨砺终于推出,并被寄予厚望,但是,一些法律专家们分析,由于缺乏庞大的配套规则和更多的具体案例,使得《反垄断法》在目前看来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对于部分大型国企无法形成约束,以及对行政性垄断能否起到监管作用,被人认为是缺牙的老虎。

  “《反垄断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在于关注民生,将会使消费者从中受益!”多年研究《反垄断法》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宣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她分析认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为是垄断的行为,或者是其他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要保持的是一个有序的市场竞争,因为只有在一个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源才可以被充分利用,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从而使广大消费者从中受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普通百姓对于能否打破由大型国有企业形成的垄断持怀疑态度。如有人提出,《反垄断法》真的能够让铁道部取消20%的退票费?真的能让电价由市场自主定价?真的能让民营石油经营企业能够获得与中石油、中石化“同台演出”的机会?……而法律专家在谈到国家在制约大型国有企业时,也只是谨慎地使用了“监督”和“管理”这样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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