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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者陈金义仍有其社会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 07:52  新闻晨报

  晨报特约评论员 苏振华

  因“水变油”项目而名声大噪的陈金义又一次身陷欠债门,较之2006年,陈金义此次欠债金额更大,而且人也杳无音信。有传闻说他已出家。

  我在2006年陈金义欠债不还事发时,曾写过一篇文章,题为《请给陈金义多一点时间和空间》,呼吁各界在监督他的同时,给他一点点理解和宽容。因为陈金义的行为表明他完全是一个够资格的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在几乎可以被认为是创新理论开创者的熊彼特看来,市场是变幻莫测的,敢于直面市场不确定性的企业家,才真正是创新的始作俑者、财富的创造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在这里,企业家是创新的代名词,是创新的人格化代表,企业家不等于成功,但等于创新。一个伟大的社会,应该有鼓励企业家创新、包容企业家失败的社会制度。

  时至今日,我的看法没有根本性改变。陈金义欠债不还,违背了基本的商业规则,这一点不遑多论,律有明文在,陈金义将为此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而要澄清的基本事实是,尽管陈金义从事的项目充满争议,但他不是鼓捣“水变油”的“骗子”,而是实实在在进行着项目的开发——有谁见过拿出自己全部身家去“骗”别人的“骗子”?因其项目而在道德上彻底否定其人本身,对陈金义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推荐一本书——《新企业的起源与演进》,上面分析了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企业发展案例。在我看来,陈金义从事的项目其实并不比华莱士·史密斯当年创办联邦快递公司以及路德维希从事的林业开发项目更不靠谱。只是,华莱士·史密斯在历经九死一生之后终于成功了,而路德维希在经历了传奇般的经营历程后悲壮地倒下了。陈金义同样是敢为天下先,同样是在进行“当时”令人很难理解的项目,只不过陈金义不够幸运,他没能成为史密斯,而成了路德维希。你可以嘲笑陈金义的无知,可以鄙视他的商业操守,但不要否定他的创新精神。

  人们固然只是垂青于市场中的成功者,但倒下的企业家仍然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陈金义的经历是一个非常好的企业经营案例。今天回头看来,陈金义犯了很多错误,比如多元化与专业化之间的关系没处理好,错误地把实验室当成了工厂,甚至还有经营理念、个人性格方面的因素。正如前年浙商的教父级人物鲁冠球对陈金义的点拨一样,“创新要讲科学”。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创新并不等同于市场成功,后来者应该驻足于这一案例而深思。

  中国的经济奇迹,追根溯源,是由一个个前赴后继的企业家创造的。今天,人们对失败了的企业家事实上已有了更多的宽容,2006年,网络上就有很多的评论对陈金义报以惋惜和支持的立场。

  最新的消息说,陈金义并没有出家。显然,身负巨债而隐匿不出,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家应有的处事方式。他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给他的债权人一个令人信服的还款计划,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争取社会舆论尤其是债权人的理解,这是作为企业家的陈金义应有的道义担当。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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