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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莞派发红包的另类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 19:3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甲方乙方

  广东省东莞市将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千元红包,为此,该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资金。根据红包发放方案,此次被列入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七类人群是: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600元的人员)。(6月25日《南方日报》)

  制度诉求才是民生财政的根本

  张永琪 (媒体从业者)

  此次东莞向12.2万低收入者抛出“千元红包”,对此,笔者以为,一方面,这种政府发红包的做法,很难在更大范围内被复制;另一方面,对民生财政的根本诉求,也不能简单止于这种发放红包的做法,而应该诉诸于更为理性的制度诉求。

  无疑,像东莞这样给低收入者直接发放红包,可以体现民生责任担当。以公共财政直接补贴民生所需,政府展现了人本关怀意识,又符合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能够博得掌声并不意外。问题是,这种发放红包的做法,显然又不能全部代表公众对民生财政的制度诉求。道理很简单,比如,东莞此次发放红包的对象仅限于当地户籍人员,然而,在这个打工大市,GDP数字不断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外来农民工的推力。更何况,受囿于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与差异性,这种临时分红的做法,也往往缺乏可持续性。

  这一切都表明,像东莞这样发放“千元红包”的做法,既很难简单地被复制,更谈不上扩大。也就是说,这种“千元红包”虽然体现了民生财政的特质,但却又无法承载起公众对民生财政的根本期待。这实际意味着,当前,公共财政要向民生财政进行重大转身,临时性的补贴显然是靠不住的,关键还得诉诸于制度性途径。要想真正实现公众对民生财政的公平与合理使用诉求,就必须不断地推动民主与法治进程。只有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才能够寄望于通过诸如建立工资与CPI联动、物价和GDP挂钩、合理减税等等机制,使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体都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合理补给与救济,使社会财富的增长最大程度地惠及民生。

  对东莞派发红包的另类解读

  单士兵(媒体资深评论员)

  东莞向市民派发红包,值得鼓励。但在赞赏的同时,也有人认为派发红包只是惠民方式之一,应该通过减税等方式实现,同时,也有人指出东莞派发红包只限于具有当地户籍的低收入者,而在东莞生活的非当地户籍的低收入者无资格得到红包。但笔者有不同意见。

  首先,东莞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派发红包,动用的是公共财力,那么公共财力能否承受得了?回答是肯定的。这些年,东莞市的经济发展很快,财力已很充盈,这次派发的“红包”,毕竟只占财政收入的小部分。再说,公共财政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派发红包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市民,体现了公共财政的使用要义。其次,东莞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派发红包,突出重点。东莞目前有户籍人口170多万,而常住人口则有800多万。如果平均,每人可能100元的红包都派发不了。如果将派发重点放在低保对象、五保户、低保边缘户等七类人群身上,每人就能够派发1000元,这还是能够解决一些问题的。再次,东莞向1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派发红包,在程序上也合法。此前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东莞可以学习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的做法,“向市民发点钱。”(5月1日《南方日报》)这次,他在6月24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说明此举已经经过了集体研究。

  东莞市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其实际效果如何,目前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我们不妨耐心一点,等待一阵子,待其实际效果出来了再作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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