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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 16:55 《法人》

  文 刘华源

  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企业生存的生命线

  刘华源教授系泰国如诺法学院院长,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国际律师会计事务所主任、司法部顾问,美泰贸易促进协会主席。

  随着科技的速度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创意产业随着诞生。创意产业又叫创意工业、创意经济,又叫创造性产业,美国叫文化产业等。上个世纪90年代,英国最早提出这一概念,并明确,创意产业是指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

  创意是对智力成果的概括表达,一部分智力成果可以转化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者受专利权保护的外观设计、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但也有相当数量的智力成果,比如独特的分析技术、策划方案、营销计划、商务模式,虽然也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却无法适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企业必须以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来保护。

  创意产业的最有力杠杆和最主要基石是知识产权,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创意产业的实质也就是知识产权经济。目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及其企业之间的主要竞争手段之一,所以,企业及国家发展战略的生命线和重头戏也是知识产权。其中专利更是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成为各个企业竞相追逐的武器。

  现在,世界上的许多跨国公司都抛弃了传统的牟利方式,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另辟蹊径,在走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道路,以获取最大化的利润。

  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运行环境的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化,已逐步成为21世纪的“世界工厂”。中国正在由跨国公司的加工组装基地向制造、研发基地转变,在高新技术的学习、引进、运用过程中,亟需发展知识产权战略。日本将生产线移往海外,其中71%的企业将中国作为首选基地。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东亚出口导向型经济国家和地区,也在重新制定发展战略,以适应中国的崛起,尤其韩国企业纷纷看准中国。新加坡已制定了新世纪中国策略,以加强与中国企业的联系。

  目前,日本与欧洲企业及其跨国公司在中国布设的“专利地雷阵”主要富集于生物技术、无线光电和IP等高新技术领域。韩国企业及其跨国公司在中国布设的“专利地雷阵”主要富集于无线通讯、光电、IP和制冷空调等领域。

  这些跨国企业把知识产权像产品一样经营,收入非常可观,其中包括三星以及其他一些有名的欧美企业。这种发展模式可以说为中国的企业上了非常有意义的一课——专利就是核心竞争力。所以专利是各种知识产权中受到保护最强,也是市场竞争中最犀利的武器。一项发明创造申请获得专利权,就受到国家强有力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对其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可以说,拥有了专利权,创意企业就拥有了核心竞争力,将创意产品通过专利进行保护是科技创意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当今社会,谁掌握了技术标准,谁就掌握了游戏规则的主动权。国际上有实力的大公司,往往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而且它们总是把实现这种标准的最佳途径注册为专利,使得大家在用这个标准的同时,就不得不用他的专利。技术标准和专利的捆绑,是今天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当前,中国的创意企业应该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活动,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产品的竞争,还要形成研发联盟、营销联盟、服务联盟、技术联盟、创新联盟,为参与制定产业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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