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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金融政策对灾区需网开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16: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央行、银监会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出台紧急应对措施,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恢复金融服务。

  央行货币政策的核心是保持物价稳定,从更高的意义上讲就是保民生。应看到,由于灾害的突发性,许多受灾群众来不及携带现金、存折等贵重物品,就有可能出现有需求和支付能力而手中无货币的情况,影响受灾群众的实际生活。为此,央行需重视现金配送和支付系统效率的提高,保证灾区充足的货币供应量,同时商业银行要简化取款认证手续,以避免出现“钱荒”。

  同时,下一步即将开展的重要工作是灾后重建,预计重建工作将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但银行信贷的作用也很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可商业化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企业生产恢复等资金需求,信贷投入有可能成为主渠道。为此,央行、银监会有必要针对灾区放松信贷规模管理,引导商业银行资金在可持续性的原则下有序流向灾区。

  对于已受灾的银行贷款客户,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客户,商业银行应根据其受灾情况,将贷款延期。央行也可考虑针对灾区出台优惠利率政策,并延长信用卡还款期限,以减轻灾区企业和居民的还款负担。

  目前,受灾倒塌房屋的按揭贷款归还成为各方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从法理上看,银行按揭贷款协议一旦签署之后,协议将独立于房屋状况而存在,或者说房屋损失不构成还款违约的理由。

  但从我国实际状况来看,一方面,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并未开展地震险的业务;另一方面,在受灾群众无房可住的情景下催其归还贷款,的确有悖情理。

  依笔者之见,对这一问题应纳入灾后重建工作统筹解决。对被毁的居民房屋,应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筹集资金进行重建,这笔资金看起来规模很大,但由于只是建筑成本而不包含土地成本,因此相对于房地产的价值就小得多。

  房屋建好之后,我想,按揭人就不会再有抵触心理而会履约还款。当然,银行可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的方式对还款人进行一部分补偿,同时,对于一些在灾害中失去配偶或失去工作的按揭人,由于其短期支付能力不足,银行还可将贷款拉长期限已减轻其还款压力。天灾无情,法理无私,但百姓的安居乐业,终究是领导者首先应该考虑的。

  新浪财经博客 郭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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