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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亟需立法根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6:50  中国经济时报

  -产经评论-范思立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揭露了垃圾短信的来源。据央视经济频道报道,目前大部分短信群发业务集中在几家大公司上。其中,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就掌握了两亿多个手机号码资源,其在获取手机用户信息后,对机主信息进行详尽分类,并发送垃圾短信。

  近年来,在“拇指经济”日趋繁荣的同时,各种垃圾短信开始滋生,并已演变成社会公害,而且还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对垃圾短信进行全面综合治理,让手机用户远离垃圾短信的侵扰,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

  据调查,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发布的信息内容可谓五花八门,主要包括虚假诈骗广告、违法犯罪信息、淫秽色情信息、封建迷信信息等。由于短信传播具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和隐蔽性较强等特点,对垃圾短信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与电信运营企业一起进行综合治理。

  有效治理垃圾短信,移动运营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运营商在通过技术手段有效拦截各种垃圾短信的同时,应当将垃圾短信信息定期汇总并反馈给工商、公安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查处。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短信的出现,移动运营企业应该对手机卡销售实行实名制。从长远来看,对手机卡销售实行实名制有利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防止无序竞争,有利于保护运营商权益。

  应当看到,由于短信发送量十分巨大,即使移动运营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拦截,也不能保证各类垃圾短信被百分之百截获。因此,移动运营企业还应当联手公安部门,建立面向用户的垃圾短信反馈机制,通过用户这一渠道及时收集和掌握垃圾短信,打击各种通过短信进行犯罪的不法行为。

  除此以外,当前治理垃圾短信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行手机实名制,并控制短信群发器。而且在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同时还要充分保障用户的个人权益,防止用户注册资料和信息被滥用。

  针对垃圾短信的管理难题,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而当前治理垃圾短信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是现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甚至还出现了法律空白。目前短信息领域涉及到的几个法律法规,如《著作权法》、《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其出台时间基本都在2001年以前。其时,短信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所以对垃圾短信的整治还存在一些政策软肋。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五十多个国家建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国立法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但是,科技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已经给立法机关发出了信号,个人信息立法宜早不宜晚,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意义重大。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专门管理短信息的法律法规,对包括短信息在内的电信运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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