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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需要固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 13:25 中国经营报

  作者:党鹏

  虽然博弈仍在继续,但曾经如日中天的房地产江湖终于暗淡下来。

  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正试图让涌动的大潮趋于理性,而“保障性住房年”的提出,让那些在炙热房价中感到寒冷的中低收入者看到了希望。

  当我们用回顾的目光审视这个刚刚到来的“保障性住房年”的时候,却不能不看到,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的“还债”心理:在房价持续高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承诺很多没有兑现。

  其实,留意一下之前各地政府曾经发布的数据就可以看出端倪:西安曾承诺在5年内建设17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成都曾承诺在一年内开工5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呼和浩特市曾承诺一年内建设1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如果要追究结果的话,这些数字后面恐怕都要打上“欠债”的标签。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的是房地产市场风云迭起,本该为中低收入者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走上了拍卖台;城市开发的热潮此起彼伏,各地房价持续高涨,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却缺失了。

  “保障性住房年”的提法,让我们看到了政府的决心和信心。北京市政府提出的保障性住房超过总建设面积的4成,就是个很有勇气的承诺。但话说回来,“保障性住房”不应该只跟着一个“年”的概念,更不应该只是一种姿态,它应该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制度体系。尤其是要形成监管制度,多少亩地、修建在什么地方等等,都应该对社会公开透明,而不是画饼充饥。

  其实,这里面的问题很现实: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方面应该有延续性,应该有人对公共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政府在获取土地收益的时候,应该对保障性住房有足够的财政支持。

  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他们最不想看到的,恐怕是政府总以一种“还债”的心理来兑现承诺,毕竟,还债依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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