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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成争议焦点 政协委员炮轰条款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4:07 中国网

  《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自身所带保护弱势权益的倾向,自其颁布之初,就饱受各方争论质疑。《劳动合同法》会推动社会进步还是令经济倒退,来自经济学界、企业界的炮轰批评与劳动者、立法部门的肯定赞扬,成为针锋相对的两派思想。新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经历两个月磨合过渡后,投下的千层浪仍未停息,两会召开期间,《劳动合同法》又成炮轰重点。

  曾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大陆女首富的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今年作为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到京参加两会,在其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一些企业增加了很多成本支出和风险,出现了企业转投资、倒闭风潮。她准备向大会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完善新法,如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

  张茵女士的想法代表了很多中小企业主的心声,新法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和恐慌,企业所做的一系列举措,又将损失转移给劳动者。这与新法预想的实效完全相反,可见在劳资双方的博弈上,这部法律并没有达到最优。仍处进行时的珠三角企业倒闭潮,数以万计的企业倒闭、隐退潮,虽改善了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现状,但外商撤资、企业倒闭等损失也甚为巨大。新法产生的蝴蝶效应,应是政府始料未及的,企业的误解误读令自身慌了阵脚。国家立法部门多次解释,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

  在张茵女士的声明中,可以看到很多企业并未仔细研读新法,盲目跟从社会上的舆论风向,不求甚解,也并未将新法赋予企业的优势充分利用。相反,误解误读的产生也证明了某些新法条款,存在模糊不清,定义不明,造成了企业及劳动者双方理解偏差。而容易被误解的法律条款,在现实中非但起不到有效作用,甚至会产生不良影响,值得立法部门反思。如在新法特设的劳务派遣章节,虽做出种种严格规制,但劳务派遣行业中最大的漏洞却被立法部门疏漏了。

  新法中以条款表明禁止用工单位再派遣、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在自身内部转派遣。现实中最大的问题却在于不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再派遣、转派遣,更有劳务派遣公司依据“结为联盟、互为代理”的模式,将不同的劳务派遣商整合,层层转、再派遣员工,造成了《司机猝死家属索赔无着》的惨案,将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

  易才集团总裁助理、易才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翟继满先生更披露:转派遣现象确实存在,不仅用工单位存在转派遣、再派遣现象,在派遣公司之间转派遣、再派遣行为也大量存在,导致很多潜在纠纷和风险。可见,新法的严格规制,并没有抓住最重要、最需规制的问题,可见立法部门法规与实效的脱节。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先进、超越,值得肯定的。但立法本意和实际效果之间,却出现如此巨大的“落差”。立法者如果只从文字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在实际效果上却造成劳动者的伤害,这样的法律条款只是一纸空文。现下的问题,希望就两会的争议,使立法部门思考如何完善新法疏漏,兼顾双方利益,将这部法律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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