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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地区屏蔽难解套令人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9:10 新京报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社保账号全国统筹,异地之间可自由流转。目前,我国暂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社保的“地区屏蔽”现状,虽然导致个别流动人口主动放弃社保,但因“财政体制不匹配,社保全国统筹难度很大”。

  看了这段话,笔者为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担忧起来。但现在不是担忧没有人来“管”他们,而是担忧有更多的地方政府会更积极地来“管”他们,从而使“农民工退保”的怪相持续下去。

  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三处应该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相关。一处是“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另一处是“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第三处是“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平心而论,以上所述在以往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中都出现过,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和执行。窃以为,其实这三个提法是有先后次序的:第一,要“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而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所以,“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应该排在第二;最后才是“重点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这里面的逻辑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先有一个合适的制度,再去要求农民工参保。

  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在处理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时,顺序往往倒过来,是在没有“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亦即没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时,就要求农民工及其雇主缴费。然后,到来年年初农民工要回家过年时,很慷慨地让他们领走自己“个人账户”中的钱。而企业缴费,即“社会统筹”部分就被截留在当地了。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因为以时间计算,到当年年底,这些农民工都已经算在“参保人数”里上报了。

  这样的好事很容易引起政绩冲动,所以,近年来仿而照之的省份有所增加。“退保”或“主动放弃社保”的已经不是“个别流动人口”。

  有人认为,这样做合理合法,其实不然。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中央政府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一,对农民工而言,参保应该按“紧迫性”进行排序,“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而对养老保障的说法则是“逐步解决”;其二,文件要求,“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这段话显然有所指,就是针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已知缺陷的。一些地方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前如此“急躁冒进”,明显违背了上述文件精神。

  因此,有理由担心这样的“急躁冒进”在2008年还会继续下去,甚至在空间上还会继续扩大。当然,可以略感欣慰的是,以上提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三点“提法”都在标题为《2008年的主要任务》的“第二”部分中。笔者希望,到年底能够看到“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的“任务”完成,“地区屏蔽”解套,给广大农民工一个满意的交待。

  □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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