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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高发正在动摇社会稳定基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0:36 光明网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走高态势日益显现,出现新的犯罪增长点。票据诈骗、非法证券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占有很大比重,涉及民生,严重侵害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财产权利。

  2008年新年伊始,中国证监会开出的新年第一张罚单让“周建明”这个普通的名字一夜成股市名人。证监会的处罚书显示,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在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大同煤业”股票买单,造成交易活跃的假象,引诱股民上当跟进买入,而他自己在拉高股价后,即在26分钟内将买单全部撤掉,并将手中的433万股股票全部卖出。此后,在2006年7月至11月期间,周建明以同样手法操纵了其他14只股票的价格,共获利176万元。

  据了解,2007年证监系统共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1400余件,并将其中366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协助公安部督办的8起重点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4起已经法院一审判决。

  而据公安部的统计,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8.4万起,比2006年增长4.2%,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4年出现明显上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走高态势日益显现,出现新的犯罪增长点。”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穆伯祥说,“经济犯罪的高发正在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

  新的犯罪增长点

  2007年2月,北京警方宣布破获“亿霖木业传销大案”,该案涉及投资群众2.2万人,非法聚敛资金总计16.8亿元。但所有收缴、冻结的账户资金,加上扣押车辆、房产及其他投资,也只能挽回部分经济损失。同时,案件遗留下大批林地须妥善安置,大量受害群众须有效安抚。

  “在警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票据诈骗、非法证券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占有很大比重。这类犯罪活动涉及民生,侵害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财产,影响恶劣,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加强打击力度。”公安部经侦局宣传处处长余怿告诉记者。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经济犯罪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日益走向网络化,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案件逐步增多。去年10月,武汉市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网络传销“瑞士共同基金”案,犯罪嫌疑人汤某等人以发展下线即可收取高额提成和返利为诱饵,拉人入伙,在网上销售被称为“瑞士共同基金”的海外基金。待投资人上升到一定数量后,该网站突然关闭,致使数十名群众遭受损失100多万元。

  与此同时,围绕青藏铁路、奥运、股市等经济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犯罪也在增多。2007年12月底,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人在网上假冒“系统提示”信息,向众多游戏玩家发送“中得惊喜奖金(18800元至38800元不等)及奥运门票一张”的虚假信息,并要求向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款998元作为手续费。截至2008年1月上旬案发,警方发现汇入该涉案银行卡的金额已达30余万元。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经济犯罪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危害正继续加深加剧。他表示,经济犯罪严重劣化社会资源配置,扰乱经济秩序,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还引发大量不安定事端,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活动中,由于涉及的多是低收入弱势群体,一旦资金链条断裂,经济风险极易转化为社会风险,导致大量群众上访、请愿等连锁反应,甚至出现“打砸抢”等社会骚乱事件,危及社会稳定。经济犯罪已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甚至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热点、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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