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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券(卡)是否合法至今尚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4:42 人民网—江南时报

  事实上,此类代币券(卡)自90年代初一经商家推出就大受追捧,并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阻击。

  1995年3月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违者,“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000年5月颁布的《人民币管理条例》再次对此重申。

  “实际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有关部门就禁止商家发行代币、购物券。”据法律界人士介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购物卡在社会上又逐渐拥有了一定的消费市场,政令在一些地方面临‘有令不止’的尴尬局面。”该法律界人士指出,发行代币卡不但违反了我国现行的金融法规,而且作为代币购物卡使用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代币购物卡的流通不但影响流通秩序,对抗国家法令,同时它的发售使用也涉嫌商业贿赂。”

  但行业的监管力度在这几年有所缓和,对于该法律人士的观点,主管的业内意见也没有形成统一。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货币经营科的高科长肯定地告诉记者,购物卡是全国都有的共性问题,它并不是过去意义上的代币券:它在特定的某个超市内才可以使用,不是真正概念上的社会流通;没有使用人民币图案和人民币券面,只是书面凭证。“应该说是提货单的形式更加确切。”高科长说,随着社会的进步,近两年,国家对此也没有定论,人民银行也没有接到任何上级的禁售通知。

  当然,多位业内人士都坦承:代币购物卡在逃避税收、滋生腐败等问题上的争论从未停止过,这使代币卡的合法性一直广受质疑。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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