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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锋:漫游费之怪与电信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19:47  中国财经报

  易锋

  手机国内漫游费标准上限近日公布,尽管有关部门称,按照最终方案,漫游通话费上限降幅超过了63%,但据新浪网调查显示,有83%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调整后的漫游费标准依然“贵”。听证会开了,标准也确实降下来了,消费者为什么不买账、有关部门及运营商不“落好”的双输结果?笔者以为,“双输”源于漫游费问题的“两怪”。

  一是“成本定价”作怪。据说成本高低是漫游费标准调整的重要依据。然而,企业的成本实际是非常弹性的,会随着技术、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一个固定的“成本”是不存在的。事实上,在一个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上,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取悦消费者,必须努力降低成本,以市场定价,那些降低成本不力者将受到削弱甚至淘汰,而不可能拿什么“成本”找消费者说事儿。受到政府管制的行政垄断企业的确可以拿成本说话,但是以目前我国电信运营商养尊处优的状况,即使运营商真的拿出了鱼目混珠的成本,你消费者接受还是不接受?所以,难题在于,围绕“成本定价法”讨论,本身就是无解的。

  二是“大象打架,草地遭殃”。在漫游费问题上,矛盾的主要两方本是消费者和运营商,讨价还价也应该在二者之间进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漫游费问题似乎更是运营商之间的“博弈”,消费者成了游戏外的“看客”。对于利润滚滚的中国移动来说,漫游费无论怎么调整,都是左右逢源,因此含糊其词“偷着乐”。中国电信则说,你要是一降,大家都不打固话打移动了,我怎么办?更为劣势的联通明确表示,降价方案不能超出其“承受能力”。这“哥儿几个”均对“降低漫游费带来的电信竞争格局进一步恶化表示忧虑”。有关政府部门甚至也表示,几大电信企业极不平衡,部分电信企业按现行方案承受已有很大困难。因此,最终的调整方案实际也照顾了几大运营商之间的平衡。不幸的是,本来最应该得到维护的消费者的声音却无人理睬,其利益更因“大象打架”遭殃,他们怎么能够拍手欢迎?

  深究起来,“两怪”乃至“漫游费”本身均是电信运营垄断体制的结果。我国的移动电信运营商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利润中心,一般以省公司为核算单位。“漫游费”就是平衡各地利益的产物。相互之间形成“寡头垄断”,并共同对消费者形成垄断,由广大消费者为垄断买单。因此,真正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之时,才是漫游费问题真正解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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