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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价格干预也要价格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9:38 浙江日报

  近一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连出组合拳,遏制市场不合理的涨价,特别是遏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及其他价格违规行为。

  本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此前,国务院亦重新修订了《价格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面对价格上涨,政府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而直接采取临时干预措施,亦为其他市场化国家所普遍采用。但必须看到,有些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的回落,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赖于市场供应的根本性缓解。因此,还须等待一个农业生产周期。

  由此逆推,市场价格的上涨亦非在一夜之间,也有其逐步发生、发展的过程。在市场价格变动初露端倪的当口,及时捕捉、跟踪,科学分析并形成判断,是把握最佳调控时机、降低干预成本的未雨绸缪之途。

  以农副产品为例,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供需弹性均较小,决定了其价格的微小变动都可能导致种植面积的急剧扩大和减少,供应量大规模的增减必然令价格随之波动。本轮价格攀升再次表明,国家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建立相应预警应急机制,尤显紧要。

  根据中央要求,新华社日前正式启动了全国农副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行情系统建设。其国内分社在所在省(区、市)各地(市)设立信息采集点,定时、定点采集当地5大类43种农副产品和6种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每日向总社传送,并撰写价格分析报告确保及时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由此足见决策层对农副产品及农资价格信息预警需求之迫切。

  事实上,不只是农副产品和农资,对于所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建立起功能健全、运转有效的价格“雷达”系统,也正当其时。

  这样的“预警”,必须把进一步改善民生问题,作为“雷达”监控的重点,以满足决策需要和服务公众。还要针对当前的热点、难点、敏感点,捕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预见性的建议。尤须重视的是,要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对市场信号的不同敏感度,避免信息失真,确保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传递最广大社会成员的声音,为社会稳定、和谐服务。

  (据《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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