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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居住不分区能否先从官员做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3:53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滕朝阳

  题由:1月18日,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他说,一个地方集中某个收入层的群体,另一个地方又是另外一个层次的收入群体,这是不妥的,将来肯定要出问题。(据1月19日《信息时报》)

  富人穷人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假如他们还能其乐融融地居住在同一小区,那当然是最理想不过的大同世界。问题是,富人与穷人果真能现实地居住在同一区域吗?比如,富人愿选择居住在穷人出没的小区吗?穷人有居住在富人出没的小区的支付能力吗?又比如,官员们的居住区愿意接纳穷人居住吗?官员们愿意搬到穷人居住的区域“与民同乐”吗?如果官员都做不到,却来提倡贫富混居,就没有什么说服力,只能贻人笑柄。

  一个城市如果出现了界线鲜明、相互隔绝的富人区和贫民区,当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一来,社会结构被人为地割裂,易于导致阶层的对立和社会的不稳定。但从世界的城市发展史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样的现象似乎都不可避免。伴随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大量农村居民迅速涌入城市,贫民区于是应运而生。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国家解决得好些,有的国家则解决得差些。解决得差的地方,贫民区便成为城市的毒瘤,犯罪的渊薮,社会动荡的策源地。

  在一定意义上,贫民区与富人区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体理性选择的自然结果,其形成非一日之寒,其消弭也非一日之功。在解决穷人居住状况的过程中,城市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大量兴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以不断改善穷人的居住条件,逐渐消除贫民区作为一个实体与观念的存在。而在根本上,则要致力于改善低收入人群(包括农村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缩小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拓宽社会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通道,这样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各阶层不仅在居住空间,也在其他社会深层领域的和谐相处。若硬把穷人与富人绑在一个区域居住,既非治本之策,也在事实上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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