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干预宜守边界 市场调控应循规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16:38 经济观察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防止物价上涨过快,并建立正常的物价秩序和相对稳定的态势。在市场手段之外动用强力的行政手段,可见决策部门对物价上涨态势的担忧,以及遏制通胀的决心。 过去几个月中,任何一个行业中的企业,只要提及涨价,必然招致骂声一片,政府部门也屡屡以维护物价稳定为由,强行叫停企业的涨价动议。从表面来看,这确实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使普通百姓不至于因此支付更高的生活成本,但如果做理性分析,也可能会发现,有些政策意图会适得其反。 在竞争市场上,一种商品成本不断上升,企业如果不能自行消化,要么提价以对,要么通过压缩产量减少损失。采取行政性管控措施,企业的反应很可能是压缩产量,这必然导致更严重的供需矛盾,使市场价格应声而涨。这恐怕不是决策者希望看到的局面。 目前,高物价确实已经影响到了各阶层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普通百姓对物价走高的预期仍在提高。在这种情形下,反通胀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不过,反通胀不等于进行价格管制,更不应该让企业以不涨价的方式承担反通胀的成本。 应该承认,在一个竞争市场中,企业有权利根据市场和成本变化自行调整价格,只要这种调整不违背任何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即使价格上升影响到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承担救济和补贴责任的也应是政府部门。 实际上,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上,即使面对成本压力,企业涨价并非易事。每个企业的成本消化能力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各异,一家涨价,如果其他企业没有跟进,涨价的企业市场份额就有被蚕食的风险。在2007年下半年以前,虽然上游产品价格涨势不止,下游消费品价格涨幅并不大,也足以证明,在竞争市场上,没有谁敢轻言涨价。 应该关注的反倒是那些垄断或者寡头企业,他们对市场有足够的操控能力,也可以因涨价而获得直接的收益。在中国,他们掌控了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油、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因此,对于这些企业的价格,政府应该进行有效干预。但是对于竞争性市场中的企业,实行价格干预则应慎之又慎。 国家发改委明确,临时干预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决定价格的性质,也不会影响企业的自主经营。我们认为,这大体表明了决策者心目中的边界。我们可以以此作为原则性标准,如果价格干预措施有悖于上述三条,则价格干预有越界嫌疑。 反通胀的目标是稳定价格,实现这个目标,绝非管住价格那么简单。面对持续的通胀压力,很多人会想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管制手段,最近也有地方人大代表建议,恢复票证制,以使得计划经济手段和市场经济互相补充。这些想法全然不考虑,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是一个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用计划的药方疗治市场的肌体,是一种荒唐的逻辑。 通货膨胀始终是一种货币现象,面对价格上行压力,决策者应该从宏观角度加以研判,更重视利率、汇率等手段的使用,在货币政策之外,辅之以补贴低收入人群的财政政策,这才是当前反通胀的有效政策组合。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新浪财经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