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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论争劳务法学界PK经济学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16:54 中国网

  “您签了吗?”,2008年初,人们口头上又多了这么一句流行问候语。《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中国亿万劳动者和企业界的重要法律,从起草到出台都始终伴随着社会各界的热烈议论。最近一段事件,以香港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为代表的经济学界借助博客等网络手段开始对新法进行炮轰,与劳务法学界的专家展开对立阵势。1月15日,张五常再次在其天涯博客上撰写博文《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并在其文章后面链接了十余篇劳务法学界与其“交战”的评论,劳务法学家与经济学界对这部新法的一场PK,硝烟味道渐浓。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立法专家解释新法是为了梳理中国日益复杂的劳资关系,以保障中低收入者合法权益。该法立法,旨在响应中国政府建立和谐社会的号召,对改善劳资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就在众劳动法学界专家纷纷热评新法之际,张五常教授站在经济学角度,连续推出《新劳动法的困惑》、《再谈新劳动法》《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三篇文章,公开表达自己对新法的不满。

  在一些劳务法学专家阐释新法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张五常的《灾难的先兆——三论新劳动法》继续深入剖析其先前在《再谈新劳动法》中的观点,认为贫苦人家的收入会因新法的实施而减少。他估计在没有实行新法之前,贫苦人家的收入年增长率高达百分之二十。文章指出,此次新法的推出,是拦腰一棍把贫苦人家的收入上升直线打折。并语出惊人,抨击北京稀缺经济专材,认为新法可以改善低下阶层的生活的观点蠢到死,且该法实际是在鼓励劳资之间的对立。

  劳务法学界对于张五常的观点反响激烈,不断有专家站出来抨击其观点有失偏颇,直指张五常“不懂法而读法”。一直活跃在人力资源一线的著名人力资源专家、易才集团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继满据理力争,在其《新人力》博客上撰文说道,“我一直在痛批一些无良律师、无良专家误读劳动法误导HR。我说一般律师都不懂得劳动法,只会用合同法演绎劳动法,甚至包括一些所谓劳动法专家。就连我曾经敬仰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都跳出来胡说八道误导了”。 

  新法应该如何诠释呢?从华为的“辞职门”事件到家乐福的集体重签劳动合同事件,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为不懂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而深陷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曾直言企业“成于转型,毁于规避”。翟继满也为企业支招,认为企业应该以提高效率、技术革新、改善经营来降低非人工成本或者提高产品附加值,而不能追求低价的人工成本为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此,张五常教授不以为然,《灾》文最后更是为企业支招,认为企业可以隐形使用“劳工合约完全自由”的方式,规避《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正有条不紊地实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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