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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规范落实堪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10:09 新京报

  “物业新规范”落实堪忧

  有业内人士担心,由于监管难度大首个“物业强制标准”可能流于形式

  新规范虽然对物业服务有约束,但设备保养等方面的检查,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执行和监管都很难。

  北京市建委公布了1月1日开始执行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规范对报修、停车、电梯、清洁等11个方面详细列出了最低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新的规范,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等。电梯工夜间值班、主梯6时至24时不间断运行并公布呼叫电话等。

  那么,新标准出台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效力?新产生的成本费用,由谁来承担?标准的提高,是否意味着物业费的涨价?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如何落到实处?业主如何举证?对此,各界人士都表达了他们的困惑。

  八成物业公司不达标?

  此次《规范》对物业公司影响最大,然而接受采访的物业公司对此大都不看好。北京一知名物业公司老总表示,跟很多同行私下聊过这个标准,很多人都认为,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北京大概有八成物业公司都不合格;而为了达到规范要求,势必要增加成本,对物业费进行相应调整,这会与业主降低费用的愿望相违背。

  北京天鸿信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李全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在马家堡未来66小区的服务目前能做到垃圾清运每天两次,电梯在无人值守时24小时运行,业主报修水、电、气等,维修人员10分钟到现场。物业公司能做到这样非常不容易,如果有的小区物业费收不上来,那么服务就很难保证。目前马家堡未来66小区物业缴费率能达到70%,就算这样物业仍然没有多少利润。

  对此,市建委物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赵春凯强调,规范还只是在试行阶段,今后会予以完善;对于物业费收缴难的问题,物业公司也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意很好但难以落实

  据《规范》要求,规范实施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超出或高于本规范要求的,单方不得调整;标准低于本规范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先进行自查、整改,达到本规范要求。

  “新标准的出台是一件好事。”作为《规范》影响的另一方,多位业委会主任都异口同声地这样表示,但同时,他们也担心该规范在具体执行中能否落到实处。美丽园业委会主任雷霞认为,出台标准是一件好事,但没有出台相应的落实措施很可能流于形式。有业委会且物业公司愿意配合的小区,基本能落实,否则标准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比如设备保养、巡查等方面的检查,如果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执行和监管都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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