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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高收费无妨但需要前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 09:13 新京报
如果国家没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包办高校,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又需要最大化的高教供给,那就要让高校产权多元化,让民间资源充分涌入高教领域。 对茅于轼先生关于高校应提高收费,以增加助学金和奖学金的主张,赞者有之,弹者有之,尤不乏道德判官慷慨激昂的重炮轰击。其实,高校收费,无须道德上那么高调,一个技术问题而已,完全可以从容讨论。 茅先生的主张本无可厚非。有钱人的孩子上大学,当然没有理由要纳税人补贴。通过提高高校收费,切断有钱人搭便车的通道,也使寒门子弟能得到救济,可谓善莫大焉。但茅先生的这个设想放在当下中国,无疑是太理想化了,因为高校提高收费,并不是没有前提的: 第一个是内部性前提,即高校财务制度的前提,高校财务必须要有严格的公众监督,而且必须要有一个公正的转移支付系统。在这样的制约之下,高校才可能透明和廉洁,高校收费才可能不是无底洞。否则,高校收费再怎么高,恐怕也与绝大多数寒门子弟无缘,只会为高校腐败提供更多物质基础,徒然抬高寒门子弟求学的门槛。 高校提高收费的第二个前提,亦即外部性前提,就是高校市场的多元化。有人拿发达国家高校的平价收费反驳茅先生,这并没有反驳到点子上。因为发达国家高校收费制度是多元化的,而并非清一色的平价。这种收费上的多元化,主要基于高校产权的多元化。但凡是公立高校,收费都低,我走访过的马里兰州立大学和艾奥瓦州立大学,本国学生年收费好像不过6000美元,不过是一个普通公职人员年收入的五分之一,肯定远远低于培养成本。而名牌私立大学,譬如耶鲁,譬如哈佛,譬如斯坦福,就是天价收费,往往都在公立大学收费的十倍以上。这种多元化收费有它的理由。国家办的高校,国家就该承担主要责任。不是国家办的,国家也该承担责任,但更多的责任则要社会承担,尤其是消费者自己来承担。公立大学满足的是普遍需求,也就是社会的平均需求。国家有义务向公民的平均需求提供最大化的服务。私立大学满足的是个性化需求,高端需求,这种需求显然具有强烈的消费性质和投资性质,可以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高额回报。这种需求消费者个人就必须埋单,而不能自己受益,却主要依靠国家和社会埋单。 这就是说,高校可以高收费,但高收费既然带有市场性质,就应该与公权力划界而治。但凡属于公立高校,就无权对自己的国民高收费,而只能基准收费。高收费的那一块,必须拱手让给民间,让给市场。至于私立高校究竟收费多少,那就是两厢情愿,自愿选择的问题了,只要私立高校财务透明,收费用途正当,收得再高,他人也很难说三道四。 权力多大义务就多大。中国高校基本上不存在产权上的多元化,既然国家投资办高校,那么高校就应按基准收费,培养成本少数由学生个人承担,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负责。至于有人说,这样的话,以我们现在有限的国力能办几所高校?那能上大学的孩子岂不是太少了吗?这原本不是一个问题。国家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国家办不了的,把权力还给社会,让社会自己来办。如果国家没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包办高校,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又需要最大化的高教供给,那就要让高校产权多元化,让民间资源充分涌入高教领域。 到了这个时候,茅先生所谈到高校提高收费,才是恰逢其时。 □笑蜀(广州 资深媒体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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