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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医改成了朝三暮四的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 18:24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2007年12月26日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卫生部长陈竺提到在新的医改方案中将逐步根除现存的“以药养医”的痼疾。对于取消这一政策之后的所留下的资金缺口,他表示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依靠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这“另一方面”不禁令人产生遐想:此次医保制度的改革会不会成为一场朝三暮四的游戏。

  我国公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其原因在于财政资金的缺位。公立医院作为对公民生命权的保障机构,应保证全体公民均可享受正常水平的医疗服务。而现有的状况是大部分公民对于公立医院高额的医疗费用表示难以承受。

  医疗服务一方面是所有居民的必需品,必须考虑到全社会的承受能力,不能因为某些患者经济上的原因而剥夺其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另一方面,医疗服务的提供却是高成本的,医生的教育和培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医生本人来讲,长期的教育投入必然要求其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

  成本和收入的矛盾如何解决呢?这需要政府在成本和收入之中打入一个楔子,这就是财政支出。据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的研究,2000年,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了卫生总费用的73%,最不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了59.3%,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只负担了39.4%。可见,要真正进行医改只能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

  新一轮的医改中,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运营模式成了卫生部门在公众中树立形象的极好突破口。但医院要发展,医生待遇要改善,这一切都集中到钱的问题上。卫生部门不能决定财政资金的流向,他们所能决定的只有医疗服务的价格。

  我们不否认医疗服务的价格提高能改变其价格畸低,医疗工作者劳动力价值无法体现的现状。但我们不能用医疗服务价格的提升来弥补药品利润下降带来的缺口。如果那样,我国公民医疗支出的压力并不能得到缓解。

  厘清这个逻辑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以药养医”和“以医养医”并无本质区别。如果没有财政投入的增加,“以医养医”只能是现有政策另一种方式的演绎。(鲁亚克 北京)

  “同步涨薪”或许中听不中用

  2007年12月27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首先要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如果一线职工的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将不得增长。

  该规定听起来很美,但对于解决国企职工工资涨速慢可操作性却不强。首先,国企老总可以不涨工资。经过近些年的调整,一些国企老总年薪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不涨又何妨。另外老总一般有隐性收入,且数额不菲,只要有好的报销办法,工资加否对老总来说关系不大。还有各类福利恐怕也都不是小数目。其次,职工工资和老总基数不同,即便两者涨幅一样,差距也将进一步拉大。如职工年薪两万,老总年薪五十万,同样增长10%,职工才增两千,而老总增五万。

  对国企来说,费用管理是关键。加强财务公开和部门监管,堵塞腐败漏洞,堵住老总的“财源”才有可能实施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国企老总收入应与员工收入挂钩,对老总的考核要有一项硬指标保证职工工资有一定增幅。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制定出企业效益增幅与职工工资增幅挂钩的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效益增长而职工工资不长的现象坚决制止。

  最重要的是要扩大职工的民主权利,让职代会和职工大会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有发言权和监督权,改变职工工资增长只是老总一人决定的局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保证职工同享企业发展成果。

  近几年国企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破解该问题已是一项促进社会和谐的大问题。北京市国资委关心民生的初衷值得赞许,但还应继续探索出有效途径,不能流于纸上谈兵。

  (夏学杰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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