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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舸:不让农地使用权市场化农民就无保地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8:22 每日经济新闻

  毕舸

  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188户村民的约77.74亩耕地被山东升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占用了,在没有和村民签订任何征地协议的情况下,该公司就在耕地里边办起了奠基仪式,新泰市几大班子的领导都出席了。这已经成为当下土地违法乱状的一个缩影,更为可怕的是,农民正失去捍卫土地动力——现在农民从土地中获利太少甚至还要亏损。

  土地价值在此被割裂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在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眼中,它是具有极大商业开发利用价值的上等资源,能够提供丰裕的财政收入与利润源泉;但在祖祖辈辈以土地耕作为生的农民看来,土地已经不那么可亲可爱了,哪怕出去打点工,所挣的收入都高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所得。

  这一切症结来自于当下的“土地资源二元制”。正如记者所发问的:“如果土地价格是市场价格,七八十万元一亩,谁还圈占?国家没有给出土地的指导价格。”由于农业用地无法进入市场交易环节,它看似受到国家的高度管制,其实却割裂了基本的经济价值,同样的土地、完全不同的价格、导致农民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的同权待遇。

  早在2005年,广东省就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用经济学家周其仁的话来点评,从这部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我们这个至今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有一个地方的农地可以合法地进入市场转让了。重要的是,从此打破了“非经政府征地,任何农地不得合法转为非农用途”的传统,代之以一个征地制与农地直接入市制并存的新时期。

  根据该《办法》,农地可以直接入市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虽然不能直接转让为商业性住房建设用地),激活了其附属的商品交易功能,一旦再出现农民出门打工,或者感觉手中土地可自我利用价值不够理想,就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将其“变现”。土地从资源变成资本,成为农民通过市场自由契约将土地换取为财富的可行性手段,这对于长期困顿政府的农民增收问题不失为一个妙法。

  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农业土地可以入市确立了农民对土地所拥有的完整使用权,而不像以往只是简单的使用权。农民在与政府、企业的征地谈判过程中,获得了对等筹码,可以以土地的“主人”而非暂时使用者身份对土地的商品价值进行确认,最终通过契约交易,将土地的价值转让出去,获得对应的回报。

  权利捍卫需要完整的价值赋予,如果农业土地始终无法市场化,农民对土地的权利拥有就会残缺不全,守着一亩三分田,收入微薄,始终无法获得有效的经济改善渠道,也难以跟上中国社会全面市场化、农村逐渐城市化的大势所趋,九亿农民也无法完成向市民转化的社会性变革,这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也是大有阻碍的。

  早在多年以前,珠三角一带农民把土地租给外人办厂,就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通之法。农民正用自己的智慧来逐渐获得应得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一些开明的地方政府正审时度势,对土地资源合理科学利用、同时保障农民权利纵深化不断做出尝试。因此我认为,尽快改变目前农业土地与城市用地双轨制并存的局面,让广大农民对土地当家做主的权利真正落地,符合当下中央所倡导的新农村建设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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