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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房保障不能撇下农民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13:37 大众网-大众日报
农民工可以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10月21日,莱芜市颁布了深化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在我省率先把城中村的低收入家庭和在城市中打工的农民工,纳入到了城市的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范围中。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在寒冷的季节里,莱芜市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廉租住房保障体系中,无疑是送给农民工兄弟的最温暖礼物。 应当看到,农民工是城里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群体。居无定所、寄人篱下,是当前许多农民工的真实写照。有研究表明,长期劳作在城里的农民工,尽管从事的职业不同,技术水平也参差不齐,但他们的居住条件却惊人类似:居住面积狭窄,住房设施简陋,环境差,安全得不到保证,以集体居住为主,家庭形式居住的农民工比例极低。因收入微薄而寒酸,大多数农民工靠自身力量,是难以在城里解决住房困难的。 还应看到,租不起房的农民工,以往被排斥在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外。我国的城市住房制度,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一座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是面向城里人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是申请廉租住房的第一道程序。就是说,在城里干着最苦、最脏、最累活的农民工,难以共享城市住房保障阳光。 居住是一个人生存的基本需要,我们不该忽略农民工这个巨大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党的十七大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温家宝总理最近说,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房,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可以说,农民工的居住问题,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重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理应向农民工敞开大门。莱芜市立足市情,在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同时,完善和深化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将那些为城市付出心血与汗水的农民工,纳入到了城市廉租房保障中,这个创新之举值得推崇。 当然,要让廉租房制度惠及广大农民工,仅有一纸文件是不够的。应当承认,地方政府财力还有限,现阶段不可能让每位农民工都能住上廉租房。同时,单身者和已婚者的住房需求不一样。那么,谁有资格申请廉租房,应有一个科学、完善、可行的标准。还有,廉租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地把补贴送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手中。同时还应加强监管,避免廉租房制度在具体实施中走样变形。 人人应该生而平等,没有人是“孤岛”,农民工的住房并非与我们无关。让我们共同努力,从农民工的居住条件着手,让他们真正在城里安居乐业。可以预见,当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居住等制度更多地惠及农民工时,农民工的未来就会充满阳光,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作者:□孙秀岭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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